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5年度丽水市教育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丽水教育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囿山路12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626018;电子邮箱:jyj@lishui.gov.cn)。
一、概述
2015年,丽水市教育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和丽水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立足载体建设,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有力有序地做好了2015年度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的所有政务信息均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至今未收取复印、邮寄等各类费用。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2015年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642条,其中包括在各级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29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621条,回应42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10条;报刊、杂志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82条。
(一)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情况
一是组织机构与规范化建设。我局根据领导的调整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由局长担任组长,亲自抓此项工作,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部门。目前我局设有公开工作人员3名,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机关处室,强化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
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市教育局根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以“丽水教育网”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形式向公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借助《丽水日报》、《处州晚报》、《丽水教育》等刊物和主流媒体及时公开相关教育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
三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规范丽水教育网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借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工作时机,继续畅通办事指南、局长信箱、在线咨询等现有公开渠道;确保网站页面设计人性化,信息链接有效,积极拓展网站互动功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权威性和实效性;提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文件下载等,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省市要求,全面推进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在2015年中招生工作中,严格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努力为考生构建阳光中考和谐的考试环境,为学生公平竞争创造了良好的氛围。招生工作实行“五公开”政策,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办法公开、录取分数线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在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中,将招生计划、考试分数、录取结果面向学校公示。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在各级各类考试中,利用丽水教育网和丽水教育官方微信,公开招生考试原则、方案和招生政策,推行网上报名,扩大公开事项的范围,规范公开的程序,确保公开的效果,使招考工作公开透明。同时,督促丽水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丽水广播电视大学和丽水卫生学校做好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录取结果和咨询及投诉渠道,全面实行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工作。
4月3日,根据市信息公开中心和市财政局的工作部署,我局在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率先公开了《丽水市教育局2015年部门预算》,包括丽水市教育局概况、丽水市教育局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和名词解释,并上传公开了市本级部门预算收支总表、市本级部门财政拨款预算表和“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表。11月3日,公开了《丽水市教育局2014年部门决算》,包括丽水市教育局(汇总)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和丽水市教育局(机关)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将学校网站作为主要信息公开载体,切实做好学校财务的公开制度以及财务收支情况的公开。做到政府采购、教育专项规划、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公开的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2条。2008年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72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为契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进行整理分类,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包括以下八项:公开指南、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重点领域公开报告、帮助指南。其中,机构职能包括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和工作规则三个内容;业务工作包括了教育动态、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和公示公告四个内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公开在丽水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丽水教育网、丽水教育局官方微博、官方微信,部分信息通过丽水电视台、《丽水日报》、《处州晚报》、《丽水教育》等媒体发布。同时,我局在局办公大楼511办公室设公开查阅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件。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5件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件,分别来自青田、杭州、南京、郑州和北京,均为公民个人的申请。5件申请件主要涉及的分别是教育招生考试政策,领导的联系方式、随班就读政策、辖区内院校性侵事件和教育财政总支出等内容。
(二)处理情况:5件申请件均已在相应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答复率达到100%。其中,“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的2件,“同意公开”的1件,“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申请”的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收取、减免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历年来,未曾收取或减免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没有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历年来,我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没有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信息公开是人民群众了解我市教育政策、概况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无论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开信息,都应该遵循主动、及时、严谨的原则,所涉及内容也应真实可信,以增进社会信任度。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和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着一些问题。目前我局最为突出的问题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信息公开存在着公文类信息多,解读性信息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单位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6年市教育局将进一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投入,加强管理,提高公开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一是立足社会需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做好招生就业、教师招聘、资助政策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教育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围绕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提高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门户网站和教育局官方微信的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三是狠抓学习培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运作,更好地为教育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5年度) | ||
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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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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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3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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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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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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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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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52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21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8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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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0余次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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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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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42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73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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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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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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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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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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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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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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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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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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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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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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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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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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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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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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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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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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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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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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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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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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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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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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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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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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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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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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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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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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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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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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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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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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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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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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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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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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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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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80 |
单位负责人: 何卫宁 审核人: 叶旭华 填报人: 詹陈丽 | ||
联系电话: 0578-2626052 填报日期:201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