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0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5年度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栏(http://www.lishui.gov.cn/zwgk/zwxxgk/jsj/)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城东路99号,邮编:323000,电话:2130426,电子邮箱:jsjzwxxgk@lsjs.gov.cn)。

一、概述

2015年,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文件要求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我局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工作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握和落实好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更加自觉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规范操作,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我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实施七周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做好定期报送工作;抓好网上监测的整改、测评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政府信息上努力逐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从文件公开为主逐步扩展到工程项目、规划编制、建设企业等各个领域的政府信息。另外,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严格实行公文起草程序公开属性规范化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公文处理相关规定,我局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做好公文起草程序公开属性规范化标注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公文制发后,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公开。今年还参加了市府办举办的公文流程公开属性规范化视频教程评选活动,获得了三等奖。

(四)积极创新,多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继续抓好平台维护工作。按照“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充分发挥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建设微信、建设快报的作用,发布、更新建设工作动态和行业信息,受理办结局长信箱、12319信箱的意见投诉问题。通过市政府网、省建设厅、建设部、丽水日报、丽水晚报等渠道,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拓展建设规划工作的宣传面。

2、着重落实微博更新工作。我局严格落实建设局微博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充分运用这一载体来了解民意、互动交流。截至目前,共发布广播3535条,有听众31131人。

3、稳步推进“数字化城建档案馆”建设。2015年,市城建档案馆共完成新增馆藏档案数字化扫描4017卷,其中文字383604张、图纸12983张。共接待利用者2004人次,查阅档案3544卷次,复印资料51782张,刻录光盘29张(提供电子文件17281个),收到反馈信息43份,为社会、为群众提供详实、可靠的凭证。

(五)切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到位

按照《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2015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5〕73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2015年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切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到位。主要包括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切实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我局已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4233条,公文发布672件,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325件,属于依申请公开的181件,属于不予公开的166件。上报市委、市府办、省建设厅、建设部的信息被录用347条。通过微信、微博、丽水日报、处州晚报等媒体发布信息445条。2008年以来,累计主动公开信息共16407条,公文发布3388件,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1721件,属于依申请公开的1495件,属于不予公开的172件。上报市委、市府办、省建设厅、建设部的信息被录用5963条。通过微信、微博、丽水日报、丽水晚报等媒体发布信息146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2015年,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要求规范编制公开目录,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人事信息、公开年报、重点领域公开年报、帮助指南九大类,其中又分设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工作规则、规划纲要、计划总结、政务动态等十项二级类别。今年还公开了本单位2014年部门决算和2015年部门预算。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以网站为主,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简报、丽水日报、丽水晚报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也可以通过市城建档案馆查询信息,多渠道、多形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5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2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网络申请8件,信函申请2件。申请主体大多为个人,主要涉及工程项目信息、城市规划、土地征收等信息。2008年起,累计依申请公开27件。

(二)处理情况:12件依申请公开件全部按时办结,其中“同意公开”的3件;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3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历年累计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共2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为2件。2008年以来累计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复议申请2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数据来源、渠道相对单一以及人员力量受限,导致信息公开不及时。在落实“谁制作,谁公开”和“谁保存,谁公开”原则上意识也有待强化。处理依申请公开件的能力也有待加强。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研究,查漏补缺,继续抓好公开工作。

1、加强学习宣传,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大《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的力度,抓好机关处室、直属单位的学习培训工作,要求积极提供可公开的信息,扩大宣传。特别是加大住房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建筑工程等群众关注关心事项的宣传,通过报纸、新闻媒体、网站等方式,让广大群众不出家门就能了解相关信息,让民生工程深入民心。

2、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工作。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每个环节落实具体人员,信息公开工作与考核挂钩,做到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整公开信息。同时,加大舆情监督的力度,做好不予公开与敏感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答复预案。

3、积极探索,破解依申请公开难问题。主要是要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建章立制,规范公开流程;要加强沟通交流,确保信息公开准确;要完善政保密审查机制,落实审查责任;要加强主动公开,增强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4、开展监督检查,强化信息公开。在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将加强对所辖县(市、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我局也将适时对各县(市、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同时将监督检查情况与各地住房工作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