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丽水市邮政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6年度丽水市邮政管理局的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郭桥19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168170,电子邮箱:xiangwenlei@spb.gov.cn)。 

  一、概述 

  2016年,市邮政管理局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立足邮政综合管理部门职能,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科学发展,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障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一是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具体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二是依托载体最大限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市局依托本单位、省局、国家局三级门户网站以及主管杂志刊物,建立政务公开平台体系,并在邮政宣传日、快递企业旺季安全生产等重大节日中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将安全预警、消费提示等内容发布在媒体及网站上,注重发挥载体作用,及时公开有关政府信息。此外开设了微信公众平台和监管微信群组,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三是及时完善政务公开网站内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总结,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的内容加以完善。四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要求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如果确定需要公开的,都需及时地丽水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中予以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五是加强了学习培训,切实调动了广大干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要求各处室积极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稿,认真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2条,其中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数6条,以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366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有:微信公众号,国家局、省市局三级网站、省局政务信息、市政府政务信息、机关党的工作简报、中国邮政快递报、丽水广播电视、丽水日报、处州晚报等。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6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3件,均来自于同一人贾友宝,申请公开内容为2015年财政决算公开、信访地址公开以及市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等公开,历年累计收到依申请件3件,已答复数3件,已答复中“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件数为3件。 

  四、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6年在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各项内容和制度都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知识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政府信息的保密性尺度较难把握;四是市局为垂管单位,国家局和省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与市政府的公开专栏不能合并,造成同个工作重复作业。 

  (二)改进措施。针对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下阶段我们将做好如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戒形式主义,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知情,让人民群众来监督,保障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二是进一步加大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积极争取和创造条件,对从事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并保持相对稳定,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效率。三是加强对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安全、高效运行。落实专人负责制度,提高稿件报送质量以及日信息更新量,确保全社会及时了解我市邮政业工作动态。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