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丽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4-1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6年度丽水市教育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丽水教育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囿山路12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626018;电子邮箱:jyj@lishui.gov.cn)。 

  一、概述 

  2016年,丽水市教育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和丽水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立足载体建设,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有力有序地做好了2016年度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的所有政务信息均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至今未收取复印、邮寄等各类费用。据统计,2016年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8593条,其中包括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6条;丽水教育网上在线咨询、局长信息、在线投诉共617件,回复589件。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975条;报刊、杂志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82条。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信息公开扎实稳步推进。根据人员调动及时调整充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维护和信息内容的更新。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编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主动公开方面,进一步优化了内部流程,明确了各处室工作分工,使信息更加及时、准确地公开。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注重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流程,细化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流程,按照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依法、妥善、及时地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今年以来,我们及时分解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把各任务分工到具体科室,责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 

  一是教育督导相关工作。丽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在每年的3-4月份对全市9县(市、区)开展教育经费、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和谐发展、教育质量等5个方面教育发展水平评估,并编制成年度教育督导公报,在丽水教育网上进行公开。结合省厅工作部署,通过每年9月份的教育事业发展统计督查、12月份的教育装备统计督查和第二年1月的教育经费统计督查,并形成综合的丽水市义务教育均衡系数,上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形成全省综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综合报告在全省相关媒体公示,并以文件形式印发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 

  二是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相关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改委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工程建设计划(2016年)的通知》(浙教计〔2016〕54号)文件精神,我局把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作为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2016年我市列入《浙江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工程建设计划》项目数为13个,规划总建筑面积135516平方米,计划总投资57114.0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校舍改扩建、整校迁建、校园环境改造三大类型。每个季度形成季度工作进展表,上报省教育厅。相关的实施成效以通讯报道的形式在教育网上公开。截至目前,13个项目已全部开工,新增校舍面积83672平方米,累计投资38430万元,全面提升了部分薄弱学校的办学硬件水平。 

  三是义务教育招生相关工作。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是近几年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我局结合省教育厅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出台一系列招生配套政策,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在义务教育招生方面,指导莲都区教育局印发了《莲都区2016年小学招生实施办法》(莲教发〔2016〕57号)、《莲都区2016年初中招生实施办法》(莲教发〔2016〕58号)、《丽水市区民办初中学校2016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莲教发〔2016〕55号),坚持城区公办小学新生录取根据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划片招生。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方面,印发了《丽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指导意见》(丽政教督〔2016〕30号)、《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中小学2016年秋季招生实施办法》(丽教直〔2016〕50号)、《莲都区2016 年城区公办中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莲教发〔2016〕56号),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条件、报名程序、录取办法、结果查询等作了详细规定,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为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在招生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及时加大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招生政策。在招生前及时将招生政策、各中小学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学区划分)、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需携带材料等招生信息在丽水教育网、莲都教育网和丽水教育和丽水发布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并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招生政策。二是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结果。各中小学均在招生结束后通过教育网站、学校网站以及学校公告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的学生名单。三是及时公开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行政部门以及所属中小学均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中的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具体事项以及我市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指导在丽高校将学校网站作为主要信息公开载体,主动向社会公开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并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106条。2008年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83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为契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进行整理分类,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包括以下八项:公开指南、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重点领域公开报告、帮助指南。其中,机构职能包括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和工作规则三个内容;业务工作包括了教育动态、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和公示公告四个内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公开在丽水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丽水教育网、官方微信,部分信息通过丽水电视台、《丽水日报》、《处州晚报》、《丽水教育》等媒体发布。同时,我局在局办公大楼511办公室设公开查阅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6年,我局收到1件依申请件。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6件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件,分别来自青田、杭州、南京、郑州、北京和杭州,均为公民个人的申请。6件申请件主要涉及的分别是教育招生考试政策,领导的联系方式、随班就读政策、辖区内院校性侵事件和教育财政总支出等内容。 

  (二)处理情况:6件申请件均已在相应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答复率达到100%。其中,“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的3件,“同意公开”的1件,“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申请”的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取、减免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历年来,未曾收取或减免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没有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历年来,我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没有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信息公开是人民群众了解我市教育政策、概况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无论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开信息,都应该遵循主动、及时、严谨的原则,所涉及内容也应真实可信,以增进社会信任度。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和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全面总结今年以来工作的基础上,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仍然存在“三重三轻”现象,即,重实体公开轻程序公开、重结果公开轻过程公开、重表态公开轻动态公开。二是对一些“敏感”信息心存顾虑,没有从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高度来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作用。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配合市政府完成政务服务网建设,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推动其他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2.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完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和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按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的总结和研究,及时报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 

  3. 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进以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以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和高校的财务信息等五个方面为重点的信息公开,加大教育督导、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义务教育招生和高校财政等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程序。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859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824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97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82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次 

5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617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件 

     1.当面申请数 

件 

  

     2.传真申请数 

件 

  

     3.网络申请数 

件 

     4.信函申请数 

件 

  

  (二)申请办结数 

件 

  

     1.按时办结数 

件 

     2.延期办结数 

件 

  

 (三)申请答复数 

件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涉及商业秘密 

件 

  

       涉及个人隐私 

件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件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三)其他情形数 

件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三)其他情形数 

件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人 

  

     2.兼职人员数 

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