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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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6年度丽水市安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安监局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安监局联系(地址:丽水市白云小区40幢,邮编:323000,电话:2168809,电子邮箱:lsajbgs@163.com)。 

  一、概述 

  安全生产事关民生,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一些重大的事故,很容易引起新闻媒体、社会群众的关注,因此,我局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实际,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在市政府网站和安监局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模块,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和网上依申请公开入口,完善受理渠道和受理流程。并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常规性工作,如:机构职能、政策文件、业务动态、审批事项、行政执法、人事信息等。此外,我局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通过局网站、报纸、广播等载体,切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提高安监部门的公信力,使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更好地服务当前社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一是及时公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在局网站建立事故快报栏目,接到全市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予以公开,主要公布发生事故单位、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2016年共公开事故信息46条。二是公开全市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设置事故统计栏目,每季度公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情况。三是公开行政许可事项,2016年市安监局共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66个、《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2个,通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12个,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批12个,均在政府信息公开栏予以公告公示。四是公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核准和撤销事项,2016年共公开296家企业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24家企业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情况: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在网上信息公开,并在局门户网站醒目位置链接“浙江政务服务网”,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进一步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工作,共计取消行政许可3项,委托下放行政许可3项,并及时公开已经清理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定期完善更新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信息,做到信息全面、数据最新,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发布服务指南,列明了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5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人事信息等方面内容。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包括市政府网站、市安监局网站,市安监局档案室查阅。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的相关信息,包括安监新闻、最新文件、县市区动态以及安委会动态等。在接到全市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予以公开,主要公布事故单位、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 

  (二)运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发布情况: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体发布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和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在丽水新闻综合频道中开设《小刘说安全》栏目,每2周播出1期,传授安全知识,宣传法律法规,公开工作动态,开展警示教育,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引导群众重视安全、关注安全。在丽水日报、处州晚报、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上进行“奋战100天·安全保金鼎”系列报道,累计报道120篇。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度不易把握。存在对拟公开对象界定难的问题,有时对同一材料是否公开存在不同意见。二是个别职工对信息公开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造成部门信息公开不及时。三是公开方式和渠道有待丰富。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仅限于门户网站和微博,形式单一,吸引力不足,公开渠道有待于进一步拓宽。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力度,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及其调查处理情况的公告,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有关事项。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三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市安监局2016年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