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7年度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商会大厦111138,邮编:323000,电话:0578-2091207,电子邮箱:lsrlsb@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丽水市人力社保局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人力社保工作实际,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人力社保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一)强化领导,高度重视。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常抓不懈。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机制,落实到位。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公开工作。对本局政府信息定期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职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依法依规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情审查、全面审查和依法审查的原则,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责任,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不涉密。 

  (三)重点突出,深化公开。一是突出就业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就业创业政策,包括政策原文、政策解读、政策问答、办事指南、政策实施情况等。如公开普通高校毕业生见训练基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补贴、租房补贴的信息以及享受人员名单。主动公开职业培训信息,包括职业培训计划、职业培训活动、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等。主动公开创业引导信息。包括创业导师团、创业项目库、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大赛等。主动公开人力交流信息。包括招聘会活动、用人单位招聘信息、校企合作等。2017年度,共主动公开相关信息400余条。二是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利用网站、微信等媒介主动公开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参保及扩面情况、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涉及社会保障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机构、收费标准等主动发布在我局阳光政务平台。完善信息公开查询点,利用社保大厅电子显示屏定期公开发布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启用12333热线电话机网上办事大厅对各类数据进行整合,提供养老、医疗、社会保障卡等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险业务查询及自助服务。全年共主动公开相关信息300余条。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数量。2017年度,我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254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720条,政务微博公开131条,政务微信公开258条,其他方式公开145条。 

  (二)主动公开的主要类别情况。2017年度,我局通过政务网站共主动公开政策文件318条,政务动态168条,财政信息1条,公告公示301条,人事信息4条,公开年报1条,工作规则1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82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84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1次,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 

  (三)主动公开的途径。一是加大网络渠道公开力度。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丽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丽水人社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二是继续加强传媒的合作交流。深化与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的合作交流,加大社保政策和工作日常报道频率,加强社保宣传成效。2017年度通过各类传媒公开信息100余条。三是继续充分发挥12333咨询服务热线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申请情况:2017年,未共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及历年均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局机关对局属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有待加强;二是人员的配备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人员的素养需要培训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2018年我局将继续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考核促进重视。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单项列入年终综合考核,促进各处室、各单位进一步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大培训提高素养,促进全市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更得力,依申请公开处理更得体。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2

2017年丽水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91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9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2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3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58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45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9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3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2

五、行政诉讼数量

3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2

六、举报投诉数量

3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