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丽水市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0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汇总2017年度丽水市审计局的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http://www.lishui.gov.cn/zwgk/zwxxgk/sjj/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邮编:323000,电话:2091506,电子邮箱:sjj@lishui.gov.com)。

    一、概述

    2017年,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突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公开。围绕2017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特别是市委市政府事关经济转型发展、深化改革、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进行审计项目立项,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做好审计结果公开。年初安排的审计项目计划,涉及政策跟踪、资金绩效、民生民情、经济责任等各方面。全年市本级公开审计结果公告15个。

    (二)推进审计整改结果公开。依据《浙江省审计厅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告整改结果办法(试行)》,采取事先告知、事中督促和事后检查等方式,促进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市财政局等11家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事项进行了公告,有效推进了“阳光政务”工作。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5月8日主动公开局机关2017年度部门决算,10月25日公开2016年度部门决算。印发《丽水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渠道。认真做好以审计公开、机构设置、人事任免、部门动态、招标采购等为重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构建政策解读机制。出台《丽水市审计局印发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方案。

    (五)夯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对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优化设置。出台《丽水市审计局推进政务信息“五公开”制度》,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更新审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审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目录和受理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加强工作沟通协调,不断提升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强化政务公开服务工作保障。把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完善政务公开、审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加大组织协调和工作推进的力度,推动政务公开不断深入。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信息公告栏等方式公开政务信息,全年被上级审计机关刊用信息90多条。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度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8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文件公开133次,审计结果公告15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8条、规划计划类的政府信息3条、工作动态类政府信息361条,内容涉及市审计机关一年来所取得的工作成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丽水市政府门户网、丽水市审计局网站、审计结果公告、公共查阅点、官方微博及其他途径。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74月15市审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件,已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四、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市审计局无收费和减免事项,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政府信息申请有关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市审计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7年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

 

 

                                       丽水市审计局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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