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丽水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根据国务院、省、市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相关要求,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职责,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严格按照各项工作要求,扎实做好责任落实、制度制定、信息公开方式多元化和信息保障等工作。现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丽水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网站地址:http://lsga.lishui.gov.cn/),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505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786385,电子邮箱:lssgaj@163.com)。
一 总体情况
2017年,丽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始终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抓住政务服务网建设的有利契机,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提高群众查询的便捷性,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组织部署有力。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做到有机构、有制度、有专人,有安排、有考核。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起草部门要说明理由,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固化为单位公文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规范。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及时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二)公开渠道多样。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在做好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工作的同时,积极通过丽水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丽水公安官方微博和微信等平台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继续依托丽水日报、处州晚报、瓯江警视等传统媒体深化政务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等权威信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公安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短信等平台的作用,累计发布约11271条,起到了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的作用。
(三)申请公开规范。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条例》和《暂行办法》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及时梳理本部门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
(四)制度执行到位。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全面梳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事项,召集多部门多次对相关领域内容逐项研判,并向广大基层单位以及公民代表征求意见,于年内顺利完成全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报送工作。对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复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内容。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根据公安工作实际情况,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71条,其中公文类信息29条。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包括以下七项: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权力、公开年报、帮助指南。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1.通过丽水公安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通过在市局档案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的查阅服务。3.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宣传活动,解答网民提问,提供权威、专业的政策咨询,受到广大网民好评。4.通过《瓯江警讯》等自办报刊以及丽水公安面对面广播栏目、瓯江警视电视专栏等自办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丽水市公安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了相关职能部门、办公室、法制支队三层审核把关制度,确保每一件依申请公开件都能及时、规范办理。2017年,共收到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网上申请公开3件,来信申请公开3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针对申请人申请的内容,经审核,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意公开答复数1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2件,不予公开数3件。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7年,丽水市公安局办理的6件依申请公开件,相关费用均由丽水市公安局承担,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一律不公开。对政策文件是否公开,由信息产生的部门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并在文件上标注,经部门负责人和市局办公室、法制支队审查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再予公开或不公开。2017年,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公开行为的规范性、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以及制度建设和依申请公开等方面仍有待加强。尤其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全警参与度有待加强。
下步将围绕深化、完善、创新的工作思路,做好查漏补缺、完善提高、深化创新工作,争取在新的一年有新的提高。主要考虑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加强宣传培训,更好地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水平。
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127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35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34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77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0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53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3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6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6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1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8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8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8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8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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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公安局
201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