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丽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汇总2020年度丽水市教育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囿山路12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626061;电子邮箱:lssjyjwz@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丽水市教育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坚持公正、透明、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立足载体建设,拓展服务内容,完善公开程序,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和实效性,有力有序做好2020年度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的所有政务信息均实现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收取复印、邮寄等各类费用。

(一)充分用好载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统计,2020年我局连同下属事业单位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686条,其中包括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2条,本单位网站公开2113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948条,通过网络问政直通车和信访答复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203条。

(二)正面回应群众,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台的《百姓热线》《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时》节目、丽水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对2020年丽水市中考体育抽测项目、教育领域数字化转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民同招改革、疫情防控背景下教育教学保障工作等内容和取得的成效进行现场发布。

2020年1月3日,丽水市教育局就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抽考项目抽签工作举行新闻发布会,现场公布抽签结果。

2020年4月9日,丽水市教育局就新冠疫情防控背景下,校园做好“返校复学”工作召开媒体记者沟通会。

2020年11月16日,丽水市教育局副局长桑文勇出席市政府组织的新闻发布会,解答记者提问。

2020年12月1日,丽水市教育局副局长王伟平参加丽水广播电台《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时》节目,对教育领域改革情况进行解读宣传。

此外,我局还通过百姓热线节目对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进行在线解读和实时解答,通过丽水电视台的《聚焦教育》栏目对教育热点问题进行专题报道。2020年,我局未收到以丽水市教育局为主办单位的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强化政策解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录取、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等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我局及时对出台的相关文件,用图解等群众易于接受,便于理解的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提高政策宣传的效果,方便群众获取所需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9

9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2项(306件)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项572人次

减少1项,减少159人次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5个

1702.3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群众了解我市教育政策、获取重要教育资讯和教育发展概况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无论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开信息,都必须遵循主动、及时、严谨、准确的原则,所涉及内容也必须真实可信,以增强社会公信力。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全面总结今年以来工作的基础上,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多数政务公开的内容没有进行针对群众阅读习惯的适应化编辑,多以官方语言、公文格式的方式进行政务公开。二是部分文件公开不够及时,没有根据政务公开的时间要求,在政策文件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要进行公开,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部分文件超过规定时限的问题。三是部分栏目较长时间无相关信息更新,按照要求,栏目设置后对应的信息要做到定时更新,但部分栏目较长时间没有内容更新。四是工作衔接和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局机关具体从事政务公开工作有两位工作人员,有时存在沟通衔接不到位的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具体经办人变动后,存在业务知识、能力和公开意识不能有效跟上工作要求的问题。五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改版后,造成部分已经公开的信息丢失,对群众查阅带来一定的不便。

(二)改进情况

1.梳理补正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统一安排和要求,我局于今年6月份重新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部分栏目的设置进行了调整,按照百姓检索获取所需教育信息的习惯和信息内容的逻辑关系,对一、二、三级目录名称和栏目的从属关系进行重新编排,并新增统计信息、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采购、重大项目、应急管理等10个三级目录,充实教育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教育领域政务公开透明度。

2.做好网站丢失信息补录。针对今年丽水政府网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改版、部门网站迁移以及政务公开目录调整工作所导致部分栏目信息丢失问题,我局结合信息公开工作通报,及时查漏补缺,将因网站迁移和栏目改版而丢失的信息及时补录到对应栏目中,对新开通的公开栏目及时加载上传相关信息,确保百姓能第一时间获取所需的信息。

3.编制教育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为破解因政务公开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变动而引起的工作衔接不到位问题,今年7月,我局根据省教育厅主动公开该基本目录,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具体业务,对丽水市教育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重新确定并固化,并对县级教育政务公开目录进行审定,保障在工作人员变动的情况下,该项工作能顺利衔接到位。

4.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针对以往饱受诟病公文式信息公开,我局对今年发布的9个规范性文件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时,采用图解的方式进行,贴近群众的阅读习惯,提升信息公开的视觉效果。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等事关民生的重要文件,采用领导解读,官方微信推送等方式进行解读,增加解读的权威性和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丽水市教育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