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新部署,围绕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全力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进一步深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等重点工作,不断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不断推进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与广度,深入开展政策宣传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行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一是充分发挥子网站的主平台作用,法定内容及时公开。丽水市中心支行在丽水市政府网下设子网站,通过该网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法定时限要求发布或者更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金融统计数据等基本信息。2021年,丽水市中心支行通过子网站等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7264条、行政处罚信息13条,金融统计数据12条、纪念币预约兑换等公示公告10条;同时,向总行子网站报送动态信息84篇,其中省行录用48篇,总行录用1篇。二是主动利用公众号平台,确保央行政策高效直达。2021年,丽水市中心支行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各类宣传信息344篇,累计订阅用户3500余人,累计阅读量58万人次。充分发挥公众号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在公众号上线“贷款码”、金融知识“码上学”、征信查询等专栏,方便社会公众线上随时享受相应的金融服务。三是依托官方媒体正面发声,履职重点有序公开。主动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示范区成效宣传,联合丽水电视台《风采》栏目开展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宣传,撰写专题报道在《金融时报》《浙江日报》等媒体上刊发;配合省行媒体“区域金改看浙江”丽水行大型采访活动,累计刊发新闻报道15篇。

(二)依法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人民银行关于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确保依法依规推进。2021年,机关本级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全辖受理政务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依法及时进行了答复。全辖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情形。

(三)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为民服务的质量

坚持信息公开平台“专栏姓专”的定位,优化辖内县支行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依托机关本级子网站,为缺少固定公开网站的县支行开设公开子栏目,保障全市人民银行系统网站公开平台的常态规范运行。同时,积极推进数据资源融合,编发《老年人金融服务电子工具书》、《丽水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产品工具书》等,实现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同时,积极做好丽水市中心支行子网站行政执法、工作动态、金融数据等栏目的更新及维护工作。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指导,提升系统整体工作水平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完善互联网、子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审核制度,切实做好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工作。将全面推进人民银行政务公开纳入法治央行建设的重要任务,并结合总行新修订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规程》,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对辖内县支行法治央行建设责任制落实暨依法行政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开展对辖内8家县(市)支行法定主动公开信息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办公室业务条线考核,制定考核指标4类11项,进一步强化考核激励与约束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丽水市中心支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提升规范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仍有待加强,政务新媒体的信息传播面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2年,丽水市中心支行将进一步强化机制建设、队伍建设和渠道建设,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指导与培训力度,稳妥有序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效,强化政务公开信息调研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