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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正紧张开展

 

申报时间至今年3月底结束

记者从我市税务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正紧张开展。今年3月底前,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均应通过不同的有效方式申报。我市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在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请留意表格上新的申报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2007年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在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到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税务部门负责人称,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纳税人进行2007年度年所得自行纳税申报时,需使用国家税务总局最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新版申报表在财产转让所得一项中,特别增加了“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两个申报事项,对股票转让所得只申报,不纳税。新版申报表另一个修改是要求拥有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填报“经营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和“经营单位纳税人名称”。

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可采取网上申报、邮寄申报和上门申报,也可委托税务师事务所、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个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申报时,纳税人除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外,还应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纳税人采取数据电文方式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纸质资料。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申报的,以邮政部门挂号信函收据作为申报凭据,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同时,我市税务部门采取“绿色通道”或派地税干部上门受理等服务措施,为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信息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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