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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促会收费项目和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收费范围

执收单位

1

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

35元/份

发改价格〔2004〕2839号,浙价费〔2004〕347号

进出口公司、外贸企业

各级贸促会

(1)

不可抗拒力证明书费

按争议金额的0.5‰收取,最高不超过800元。不发证明书的,最高不超过100元。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92〕价费字236号

同上

同上

2

对外经济贸易认证费

 

 

同上

同上

(1)

商标注册认证费

40元/份,不另收翻译费。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99〕1165号,〔92〕价费字236号

同上

同上

(2)

对外经济贸易文件认证费

100元/份,加急费50元/份,翻译费不另收。

同上

同上

同上

(3)

对外经济贸易单证认证费

10元/份,不另收翻译费。

〔92〕价费字236号

同上

同上

3

ATA单证册收费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费〔96〕378号

 

同上

(1)

ATA单证册工本费

90元/证

 

申办单位

同上

(2)

出证手续费

210元/证

 

申办人

同上

(3)

担保手续费

按担保货物金额大小,收200-1600元不等

 

同上

同上

(4)

单证册份数

每增加一个ATA单位证册按规定标准的20%收费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费〔96〕378号

同上

同上

4

领事认证代办费

60元/份,加急费30元/份(2个工作日内)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99〕466号

同上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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