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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收费项目和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收费范围

执收单位

1

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新办每套20元(其中:税务登记证正本内芯3元、副本内芯3元、副本封皮4元、正本外框10元);补(换)证按相应分项收费标准计收;变更(或换发)证正本外框、副本封皮自愿选择

浙价费[2006]261号

企事业单位

税务机关

 

扣缴税款登记证工本费

新办每套13元(其中:扣税登记证3元、外框10元);补(换)证按相应分项收费标准计收;变更(或换发)证外框自愿选择

浙价费[2006]261号

 

 

2

税务发票工本费

 

 

 

 

 

国税埴值税专用发票工本费

详见文件

浙价费[2002]79号

 

 

 

国税税务普通发票工本费

详见文件

浙价费〔2005〕30号

企事业单位

国税机关

 

地税税务发票工本费

详见文件

浙价费〔1998〕409号,丽财综[2002]251号,丽价费[2000]28号,丽地价费[1998]121号

企事业单位

地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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