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收费范围
执收单位
1
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新办每套20元(其中:税务登记证正本内芯3元、副本内芯3元、副本封皮4元、正本外框10元);补(换)证按相应分项收费标准计收;变更(或换发)证正本外框、副本封皮自愿选择
浙价费[2006]261号
企事业单位
税务机关
扣缴税款登记证工本费
新办每套13元(其中:扣税登记证3元、外框10元);补(换)证按相应分项收费标准计收;变更(或换发)证外框自愿选择
2
税务发票工本费
国税埴值税专用发票工本费
详见文件
浙价费[2002]79号
国税税务普通发票工本费
浙价费〔2005〕30号
国税机关
地税税务发票工本费
浙价费〔1998〕409号,丽财综[2002]251号,丽价费[2000]28号,丽地价费[1998]121号
地税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