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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三星级评定

项目名称

饭店三星级评定

受理机构

丽水市旅游局

项目类型

其他项目

服务对象

个人和企业(组织)

办理时限

自受理或接受推荐报告之日起,对符合星级评定标准的饭店,6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定并对外公布。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一2003)。

受理条件

开业未满一年的饭店可申请预备三星级的评定,开业一年以上的饭店均可申请三星级评定

材料明细

1、饭店星级申请报告;

2、自查自评情况说明及其他必要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办理流程

1、由饭店向所在地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提出申请;

2、县(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收到申请报告及材料后,进行初查并将推荐报告及相关材料报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

3、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收到申请报告或推荐报告相关材料后,在60个工作日日进行检查和评审。

4、对于评定通过的旅游星级评定机构应给予评定星级的批复,并授予相应的标志和证书。

流 程 图

饭店三星级评定的流程图.doc

受理地点

丽水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丽水市花园路1号)

联 系 人

张建委 魏秀慧

联系电话

0578-2091386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网上受理

暂无 

结果查询

暂无 

监督投诉

0578-2091393  0578-2091383  

表格下载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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