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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许可证核发、变更

项目名称

收费许可证核发、变更

受理机构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类型

其他项目

服务对象

企业(组织)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内

收费情况

许可证工本费50元/套,变更手续费20元/次,遗失补证100元/套。

依据:浙财综[1997]27号、浙价费[1997]102号

设立依据

《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浙江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

受理条件

必须是经省物价局、财政厅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单位

材料明细

1、收费管理权限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文件;

2、法人资格证明;

3、具体执行收费工作的内设机构或派出机构的有关情况;

4、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申领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并提出书面申请,价格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发证或变更。

流 程 图

收费许可证核发、变更流程图

受理地点

丽水市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主楼十九楼1939室

联 系 人

胡碧荣

联系电话

2091082

网上受理

暂无

结果查询

http://jhw.lishui.gov.cn/

监督投诉

0578--209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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