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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汽车定期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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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丽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安全检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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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其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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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个人和企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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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技术状况好的车辆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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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依据浙价费(2006)73号规定:汽车检测线检测100元/车次;手工检测50元/车次;对不合格机动车进行复检不再收费;新车上牌检测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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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省交管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通知》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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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汽车行驶证有效期满,仍需要继续行驶的,按照行驶证上的注册登记日期的相应月份(行驶证副证签注的有效月份)提前一个月或延迟10以内都可进行年度安全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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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明细 |
1、 机动车定期检验登记表 2、 机动车行驶证 3、 车架号、发动机号拓印 4、 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发票(第三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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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 持《行驶证》、《定期检验表》按车道在停车线后依次侯检。 2、 检查外观、底盘、车架号、发动机号,车辆唯一性确认。 3、 车辆上线检测(灯光、侧滑、制动、车速、尾气)。 4、 车辆检验合格,交费后办理签证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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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 程 图 |
汽车定期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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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丽水市吕步坑2号丽水市车管大楼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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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贺永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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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78-27867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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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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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受理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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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查询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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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578-27867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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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