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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登记

项目名称

转移登记

受理机构

丽水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项目类型

其他项目

服务对象

个人和企业

办理时限

三日

收费情况

15/辆、如需换号牌115/辆、转出丽水辖区5/,浙价费〔2006〕73号

设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72令

受理条件

已注册机动车所有权进行转移

材料明细

1、《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

2、原、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来历凭证(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法院调解、裁定、判决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国家机关调拔证明)

4、登记证书、行驶证

5、拍卖后获得车辆须提供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

办理流程

登记审核、牌证管理、业务审核、档案管理、缴纳规费

流 程 图

转移登记办事流程.doc

受理地点

丽水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一楼窗口

联 系 人

黄龙余

联系电话

0578-2786750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网上受理

结果查询

监督投诉

0578-2786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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