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转移登记
受理机构
丽水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项目类型
其他项目
服务对象
个人和企业
办理时限
三日
收费情况
15元/辆、如需换号牌115元/辆、转出丽水辖区5元/辆,浙价费〔2006〕73号
设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72令
受理条件
已注册机动车所有权进行转移
材料明细
1、《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
2、原、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来历凭证(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法院调解、裁定、判决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国家机关调拔证明)
4、登记证书、行驶证
5、拍卖后获得车辆须提供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
办理流程
登记审核、牌证管理、业务审核、档案管理、缴纳规费
流 程 图
转移登记办事流程.doc
受理地点
丽水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一楼窗口
联 系 人
黄龙余
联系电话
0578-2786750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网上受理
无
结果查询
监督投诉
0578-2786788
表格下载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