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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继承住宅房土地使用证

项目名称

办理继承住宅房土地使用证

受理机构

土地登记所

项目类型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服务对象

个人和企业(组织)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15天公告除外)

收费情况

收费标准:

1、地籍权属调查费

单位:党政机关、团体全额预算事业单位2000㎡以内200元,超2000㎡加收25元/500㎡,最高700;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000㎡以内100元,超1000㎡加收40元/500㎡,最高4万元;差额预算事业单位5000㎡以内300元,超5000㎡加收25元/500㎡,最高1万元;

个人:城镇居民住房用地100㎡以内13元,超100㎡加收5元/50㎡,最高30元;

2、证书工本费20元。

收费依据:

[1990]国[籍]字第93号,计价费[1997]2257号,计价格[2001]1734号,财综[2004]5号

设立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2002)第141号

受理条件

土地所有者、使用者,根据不同情况,按照《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提供相应资料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材料明细

1、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

4、继承公证书(原件1份)

5、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6、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7、房屋共有权证(共有产的,需提交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

2、内部流转:权属调查、地籍测量、权属审核、公告、制证

3、窗口发证。

流 程 图

土地登记办事流程图.doc

受理地点

丽水市审批中心国土窗口

联 系 人

程林华

联系电话

0578-2668158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网上受理

http://www.lsland.gov.cn/index.asp

结果查询

http://www.lsland.gov.cn/index.asp

监督投诉

0578-2090207 2090272

表格下载

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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