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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项目名称

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受理机构

丽水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项目类型

便民服务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时限

即办

收费情况

根据浙改费〔2002〕229号文件规定,高级职务评审费280元/人、中级职务评审费180元/人、初级100元/人,高级职务推荐费150元/人,中级职务推荐费80元/人

设立依据

根据丽地职改办〔1998〕2号文,受市职改领导小组委托,组建“丽水市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按省、市职改领导小组制定的有关文件政策规定执行,评审材料按有关系列高、中、初级评委要求上报。

受理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1997年前( 含1997年, 下同)大学本科毕业;

2、文革前入学的大学专科毕业;

3、文革期间大学普通班毕业。

4、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人员,任职年限可前后相加。

5、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申报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2002年前大学本科毕业;

2、2000年前大学专科毕业;

3、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

4、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人员,任职年限可前后相加。

5、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申报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2004年前大学专科毕业(可由相应职改部门确认);

2、原中专毕业或从事专业工作6 年,并取得大学专科学历;

3、2002年前中专毕业;

4、从事专业工作满10 年, 并于2006年前中专毕业。

5、大学专科毕业, 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 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任职以来年度考核都在称职以上,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考核三级合格证书, 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申报副高级资格人员需通过职称外语B级考试,申报中级资格人员需通过C级考试。对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分数线的,在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对达到省定标准分数线的,在两年内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 

材料明细

1、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审批表,高级一式五份、中级一式四份、初级一式三份。

2、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高级一式五份、中级一式四份、初级一式三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五份、中级一式四份、初级一式三份。

4、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高级一式三十份、中级一式十份。

5、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几年)高、中、初级各一份。

6、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高、中、初级各一份。

7、外语考核成绩合格复印件,高、中、初级各一份。

8、现任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复印件,高、中、初级各一份。

9、任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高、中、初级各一份。

10、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高、中、初级各一份。

1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2、论文、著作。

13、成果鉴定材料。

14、课题、项目获奖证书。

15其他业绩材料。

办理流程

1.各单位对本单位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进行年度和任职考核,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对照市职称领导小组当年“评聘工作的范围和条件”,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按评审要求整理好评审材料,由单位推荐上报我委汇总,报市职改办评审资格审批。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经当地工程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

3.每年举行一次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会,对评定合格者报市职改领导小组,经市职改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市职改领导小组发文公布。

4.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材料还须送省各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由省有关部门发文公布。

流 程 图

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事流程图.doc

受理地点

丽水市继光街27号418房间

联 系 人

叶海明

联系电话

2263718(经贸委)

网上受理

结果查询

监督投诉

0578-2263706

表格下载

1评审材料清单.doc

2评审材料清单一.doc 

3评审材料清单二.doc 

4评审材料清单三.doc 

5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doc

6破格推荐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doc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8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doc 

9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doc  

10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doc 

1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doc   

12送评材料装订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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