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科技计划立项
受理机构
丽水市科技局计划处
项目类型
其他项目
服务对象
企事业单位
办理时限
按文件通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立依据
1、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科发计[2002]79号)
2、丽水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丽科[2004] 30号)
3、丽水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增补以奖代补方式(丽科〔2006〕32号)
4、丽水市本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丽科〔2006〕33号)
5、丽水市本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丽科〔2006〕31号)。
受理条件
1、申报争取上级科技计划项目,按照相应申报通知要求受理。
2、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仅有招投标方式立项需受理材料,受理条件按招投标公告规定。
材料明细
1、上级科技计划立项,一般需申请表和可行性报告。2、市本级招投标科技项目需提交投标报名表、投标书。
办理流程
1、申报省科技项目流程: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并行,网上申报完毕,打印纸质材料,报送所在地科技部门,经审核、汇总上报省科技厅。
2、市本级的科技招投标项目,经资格审核,送达受理投标、开标评标,最后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立项。
流 程 图
市本级科技招投标项目立项流程图.doc
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流程图.doc
受理地点
灯塔街157号
联 系 人
沈明温、黄爱云、李惠莲
联系电话
2135057、2151127、2159472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网上受理
暂无
结果查询
监督投诉
0571-211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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