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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计划立项

项目名称

科技计划立项

受理机构

丽水市科技局计划处

项目类型

其他项目

服务对象

企事业单位

办理时限

按文件通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立依据

1、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科发计[2002]79号)

2、丽水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丽科[2004] 30号)

3、丽水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增补以奖代补方式(丽科〔2006〕32号)

4、丽水市本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丽科〔2006〕33号)

5、丽水市本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丽科〔2006〕31号)。

受理条件

1、申报争取上级科技计划项目,按照相应申报通知要求受理。

2、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仅有招投标方式立项需受理材料,受理条件按招投标公告规定。

材料明细

1、上级科技计划立项,一般需申请表和可行性报告。2、市本级招投标科技项目需提交投标报名表、投标书。

办理流程

1、申报省科技项目流程: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并行,网上申报完毕,打印纸质材料,报送所在地科技部门,经审核、汇总上报省科技厅。

2、市本级的科技招投标项目,经资格审核,送达受理投标、开标评标,最后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立项。

流 程 图

市本级科技招投标项目立项流程图.doc 

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流程图.doc

受理地点

灯塔街157号

联 系 人

沈明温、黄爱云、李惠莲

联系电话

2135057、2151127、2159472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网上受理

暂无

结果查询

暂无

监督投诉

0571-2110791

表格下载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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