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惠民对象就医
受理机构
丽水市中医院
项目类型
其它项目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时限
即办件
收费情况
减免收费12项:
1、门诊挂号费(1.00元)
2、门诊诊疗费(1.50元)
3、门诊注射费(1.20元)
4、门诊输液费(2.30元)
5、门急诊留观诊查费(1.50元)
6、血常规检查费(15.00元)
7、尿常规检查费(9.00元)
8、大便常规检查费(3.00元)
9、急诊床位观察费(12.00元)
10、护理费(3.00/6.00/10.00元)
11、 胸部X线摄片(24.10元)
12、心电图检查费(10.00元)。
减半收费12项:
1、B超检查费(60.00元)
2、脑彩超(50.00元)
3、推拿治疗费(35.00元)
4、小针刀治疗费(50.00元)
5、住院床位费(20.00元)
6、针灸治疗费(18.00元)
7、小生化项目(164.00元)
8、、CT检查费(130.00元)
9、心脏超声检查费(125.00元)
10、骨密度检查费(50.00元)
11、胃镜检查费(150.00元)
12、血液透析费(300.00元)
注:减半收费是指括号内费用减半收取。
设立依据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惠民医院建设方案的通知》(2005年9月19日 丽政办发[2005]105号)确定丽水市中医院为丽水市惠民医院
受理条件
凭市、区民政部门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在丽水市惠民医院就诊
材料明细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
办理流程
凭《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到门诊就诊(详见流程图)
流 程 图
惠民对象就医流程图.doc
受理地点
丽水市中山街800号 丽水市中医院一楼门诊
联 系 人
刘玉萍
联系电话
0578-2151617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日
网上受理
暂无
结果查询
监督投诉
0578-2132349
表格下载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