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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项目名称

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受理机构

丽水市卫生局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时限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1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1992年10月7日卫生部令第24号发布)

受理条件

在外国取得合法行医权的外籍医师,应邀、应聘或申请来华从事不超过一年期限的临床诊断、治疗业务活动

材料明细

1.申请书 

2.外国医师的学位证明(经过公证)

3.外国行医执照或行医权证明 (经过公证)

4.外国医师的健康证明(国内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

5.邀请或聘用单位证明及协议书或承担有关民事责任的声明书。

办理流程

1.外国医师或邀请或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2.审核材料 

3.审核合格予以注册 

4.发给《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

流 程 图

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流程图

受理地点

丽水市行政审批中心卫生窗口

联 系 人

梅巧丽

联系电话

0578-2090229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网上受理

暂无

结果查询

http://www.lswsjds.gov.cn

监督投诉

0578-2090207

表格下载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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