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受理机构
丽水市卫生局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时限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1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无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1992年10月7日卫生部令第24号发布)
受理条件
在外国取得合法行医权的外籍医师,应邀、应聘或申请来华从事不超过一年期限的临床诊断、治疗业务活动
材料明细
1.申请书
2.外国医师的学位证明(经过公证)
3.外国行医执照或行医权证明 (经过公证)
4.外国医师的健康证明(国内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
5.邀请或聘用单位证明及协议书或承担有关民事责任的声明书。
办理流程
1.外国医师或邀请或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2.审核材料
3.审核合格予以注册
4.发给《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
流 程 图
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流程图
受理地点
丽水市行政审批中心卫生窗口
联 系 人
梅巧丽
联系电话
0578-2090229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网上受理
暂无
结果查询
http://www.lswsjds.gov.cn
监督投诉
0578-20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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