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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许可

项目名称

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许可

受理机构

丽水市卫生局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时限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2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收费标准: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工本费5元/证。

收费依据:计价费(1996)1222号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

受理条件

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家庭接生技术服务的人员

材料明细

1.申请表、审批表、单位和卫生局意见   

2.学历和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知识和业务技术培训的考核证明   

4.卫生行政部门按规定要求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材料初审

2.受理申请

3.审查和核实 

4.审核合格的颁发《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流 程 图

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许可流程图

受理地点

丽水市行政审批中心卫生窗口

联 系 人

梅巧丽

联系电话

0578-2090229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网上受理

暂无

结果查询

http://www.lswsjds.gov.cn

监督投诉

0578-2090207

表格下载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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