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游泳场所备案
受理机构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丽水市体育局)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服务对象
个人和企业(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间: 承诺时间:
收费情况
无收费
设立依据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
受理条件
(一)有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设备;
(二)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开办者,应当依法领取《卫生许可证》,并将开办游泳场所的有关材料报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材料明细
办理流程
15日内备案
流 程 图
受理地点
丽水市花园路1号2幢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市文广出版局受理窗口
联 系 人
王国平
联系电话
0578-2090221 2091355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网上受理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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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