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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单位增设美术品经营业务的备案

项目名称

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单位增设美术品经营业务的备案

受理机构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丽水市体育局)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服务对象

个人和企业(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间:   承诺时间:

收费情况

无收费

设立依据

《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受理条件

(一)有经营单位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四)有相应的美术品经营的专业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材料明细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经营单位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四)有相应的美术品经营的专业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当符合《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在变更登记之日起15日内到住所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办理流程

15日内备案

流 程 图

所有备案流程图.doc

受理地点

丽水市花园路1号2幢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市文广出版局受理窗口

联 系 人

王国平

联系电话

0578-2090221  2091355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网上受理

暂无

结果查询

暂无

监督投诉

0578-2090221  209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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