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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印刷企业的设立和变更的审核

项目名称

出版物印刷企业的设立和变更的审核

受理机构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丽水市体育局)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服务对象

企业、组织、个人

办理时限

法定时间:20天  承诺时间: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30

设立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2001年7月26日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通过。

受理条件

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受理

材料明细

1、有企业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的场所,厂房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4、有正常生产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

5、有必要的排版、制版、装订设备;

6、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法人或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市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7、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还应当符合国家对出版物印刷企业实行总量控制要求。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上报、批准、发证

流 程 图

所有的审核项目办事流程图.doc

受理地点

丽水市花园路1号2幢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市文广出版局受理窗口

联 系 人

陈荣根

联系电话

0578—2090221   2091353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网上受理

暂无

结果查询

暂无

监督投诉

0578—2090221   2091353

表格下载

印刷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丽水市印刷企业、出版物经营(服务)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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