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广播影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核
受理机构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丽水市体育局)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服务对象
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间:20天 承诺时间:7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无收费
设立依据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2号第11条
受理条件
需持《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材料明细
1、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及覆盖情况、传送内容、传送范围、技术手段、传送方式等内容的说明。
2、申办机构基本情况。
3、《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4、传送业务的技术方案、运营方案、管理制度。
5、人员、设备、场所的证明资料。
6、节目安全传送方案。
7、节目信号来源证明。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上报、批准、发证
流 程 图
受理地点
丽水市花园路1号2幢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市文广出版局受理窗口
联 系 人
李松楠
联系电话
0578-2090221 2091357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网上受理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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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