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审核
受理机构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丽水市体育局)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服务对象
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间:20天 承诺时间:7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无收费
设立依据
浙江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25条
受理条件
持主办单位申请书
材料明细
1、申请书。
2、上级要求提供的所需材料。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上报、批准、发文
流 程 图
受理地点
丽水市花园路1号2幢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市文广出版局受理窗口
联 系 人
李松楠
联系电话
0578-2090221 2091357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网上受理
暂无
结果查询
监督投诉
表格下载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