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电视剧(包括动画片)制作审核
受理机构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丽水市体育局)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服务对象
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间:20天 承诺时间:7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无收费
设立依据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35条。2、浙江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25条。
受理条件
需持主办单位申请书
材料明细
1、申请书。
2、提供电视剧(包括动画片)制作许可证。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上报、批准、发文
流 程 图
受理地点
丽水市花园路1号2幢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市文广出版局受理窗口
联 系 人
李松楠
联系电话
0578-2090221 2091357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网上受理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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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