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 水 市 人 民 政 府
责令受理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
丽政复通〔2007〕△△—△号
:
申请人 于 年 月 日对 不服提出的
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审查后认为,符合《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属于你机关受理范围,依法应当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责令你机关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五日内予以受理。
年 月 日
(盖章)
注:《督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督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告知书》、《责令恢复行政复
议审理通知书》,请参考以上格式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