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 水 市 人 民 政 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丽政复决〔2007〕△△号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律师接受委托代理的,列姓名、
△△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律师接受委托代理的,列姓名、△△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律师接受委托代理的,列姓名、
△△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年△月△日作出的△△处理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于
△年△月△日向本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请求……(具体的复议请求事项)。本复议机关于
△年△月△日决定受理。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自愿达成
以下和解协议:
一、……
二、……
上述和解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且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本复议机关
予以准许。
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系
申请人自愿提出,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本复议机关决定:
准许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案行政复议终止。
二○○七年 月 日
(复议机关印章)
注:本文书格式适用于和解终止。其他文书,如《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行政复议恢复审理通知书》,以及因为其他法定事由作出的《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请参考以上格式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