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工商[2007]49号
行政处罚文书是案件案情和案件处理情况的集中反映,是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载体,体现了办案人员的执法水平,影响着行政机关的执法形象。工商系统现行处罚文书(仅指处罚决定书,下同),在基本要求上与《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一致,但在具体操作中存在许多不足,特别是说理性不强,需要根据依法行政、和谐执法的要求进行完善。市局于去年在市本级范围进行了处罚文书制作改革,在处罚文书说理性有所突破。为了贯彻省局办案十条基准线的要求,市局决定在总结去年市本级推行说理性处罚文书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工商系统推行说理性处罚文书。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推行说理性处罚文书的原则要求
推行说理性处罚文书是一项探索性工作,有相当的工作难度,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坚持以下以个原则。
1、借鉴而不照搬。借鉴指借鉴法院判决书的写作。法院判决书总体上结构严谨、说理透彻、逻辑性强,是我们推行说理性处罚文书很好的借鉴材料。但司法判决与行政处罚的性质不同,司法强调公正,一份判决书要通过说理体现司法的公正性,行政处罚同其他行政行为一样要兼顾公正与效率,不可能象法院判决书一样全面展开,我们要善于根据行政处罚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大胆取舍。
2、简练而不冗长。我们的制作处罚文书要考虑行政效率,篇幅不宜过长,要尽可能简练,让人好懂,反对洋洋洒洒、不着边际的写法,不必要的、无关、重复的内容一个字也不要写上。
3、完整而不遗漏。处罚文书的结构要完整,对当事人身份的交待要完整,对违法事实的归纳要完整,对证据的列举要完整,不该遗漏的地方不可遗漏。
4、准确而不歧义。当事人的身份要准确、违法事实的各要素要准确,引用的依据要准确,处罚的内容要准确,救济期限与途径的告知要准确,风险与义务的提示要准确,不得有错误和歧义。
5、严密而不矛盾。归纳违法事实要严密,矛盾之处要予排除,违法事实与案件定性要一致,案件定性与适用依据要一致,定性依据与处罚依据要一致,处罚内容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要一致,阐述观点要有逻辑性。
二、增强处罚文书说理性的具体要求
1、增加对案件来源的交待。包括说明案件来源的基本情况,立案调查的时间,办理案件的主要过程,并说明现已办结。这部份内容放在当事人身份之后另起一段,通常可表述为“×年×月×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在××(地点)对当事人经营的××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所从事的行为),涉嫌××。同日(或具体日期)本局予以立案。此案经调查取证,听证(或处罚)告知,公开听证(或当事人陈述、申辩,本局复核),现已办结。”或表述为“×年×月×日,本局接举报反映当事人××,本局经初查属实(或概括表述初查情况,表明当事人涉嫌某种违法行为),于×年×月×日予以立案。此案经调查取证,听证(或处罚)告知,公开听证(或当事人陈述、申辩,本局复核),现已办结。”如无听证、申辩、复核等情形,相应表述内容应删去。
2、在查明事实部份,准确交待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内容、过程、情节、后果、涉案物品的名称、规格、品牌、数量、价值、标识,以及当事人的主观状态等等,凡是与案件的定性和处理相关的事实要素均不能遗漏。有关的数据要对应、平衡。多个违法行为要分别表述清楚。违法事实之间不存在互相矛盾之处。整个事实的表述要有层次感,要合乎一定逻辑性。文字要简洁,使人一目了然。
3、详细列举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在查明事实部份以后,另起一段列举证明存在违法事实的全部证据。列举证据要标明序号,每份证据要有能够互相区别的证据名称,如“×年×月×日××(被询问人)询问笔录1份,取自××(地点)现场照片2张”等。有多个违法行为的,对不同违法行为的证据要分别列举,但证明当事人身份的证据不需重复列举。一个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的,一并列举证据,不宜分别表述。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对每份证据所证明的事实进行说明。
4、交待处罚(或听证)告知情况。说明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或听证)告知书的时间,并说明当事人有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对提出陈述、申辩的,说明其陈述、申辩的基本观点、主要理由和具体要求。可以在列举证据后另起一段表述为“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本局于×年×月×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或听证)告知书,当事人于×年×月×日向本局提出申辩,认为1、……;2……。要求本局予以从轻处罚。”
5、对案件定性、适用依据、选择处罚内容进行比较充分的说理。包括对查明的事实进行分析、概括、定性,指明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项;阐述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的复核意见,明确是否予以采信,并说明理由;阐述听证意见;对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对相应的理由进行阐述,并列明相应的依据。这部份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表述,对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或听证)的,可按传统方式表述为“本局认为:……”。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的,可表述为“经复核,本局认为:……”。对举行听证的,可表述为“本局于×年×月×日举行公开听证。”另起一段表述为“经听证,本局认为:……”。在引用依据时,提倡以适当的方式写明所引用依据的具体内容。
6、在告知救济权利的同时告知提起复议、诉讼不停止处罚决定的执行。这是一项风险提示,以免当事人误以为提起复议、诉讼就可以暂不履行处罚决定,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可以不作该提示。
三、推行说理性处罚文书应注意的事项
1、提高认识,克服畏难情绪。推行说理性处罚文书对提高办案水平,树立工商执法良好形象,促进执法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工商系统要根据贯彻办案十条基准线的要求,予以切实重视,加强领导,做好落实。
2、循序渐进,重点推进。各单位要结合办案队伍业务水平的现状,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重点推进,既要有压力,又不宜操之过急,可在大案中现行推开。前面所提的说理性具体要求不是太高,经过努力是可以达到的。
3、注意方法,及时总结经验。在推行说理性处罚文书过程中,各地法制部门要加强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及时向市局反映意见建议,以使说理性处罚文书更加完善。
附件:参考处罚文书一份(根据实际案例修改)
二○○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