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七月五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丽水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发〔2001〕5号),设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外事办公室、法制办公室牌子。市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能调整
将扶贫职能交给市农业局(农村工作办公室)承担。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公文,受市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三)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市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地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
(五)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六)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七)负责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
(八)负责全国、省、市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九)负责指导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及行政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建设。
(十)负责市政府外事管理和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受理和应诉,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市委、市政府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及领导宿舍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负责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来宾接待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市政府驻外联络处、政府审批服务中心、机关车队、行政首脑机关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和“12345”便民电话值班室;指导丽水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工作,代管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政府办公室设15个职能科室:
(一)秘书科
承担市政府办公室日常政务和事务联络工作,安排市政府领导同志的内外事活动;负责各类来文的分发和提出拟办意见,承办市政府文电的收发、印制、运转和归档;负责机要和保密工作,管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印鉴和介绍信,制发需由市政府颁发的印章及工作证;负责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汇总、传达和情况反馈;承担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审核和"第一读者"任务; 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的党群工作;负责承办办公室管理的干部职工的考察、选拔、调配、任免、聘用和考核、奖惩等工作;承办办公室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出国政审和职称评聘等事项;管理干部职工的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和福利;负责办公室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办公室来宾的接待工作;负责联系市政府驻外联络处。
(二)综合一科(市政府调研室)
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秘书长会议和部分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制订市政府及办公室领导的调查研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主要领导的讲话稿,参与起草重要的政策性文件;编辑《丽水参阅》。
(三)综合二科
负责政法系统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会务工作;参与起草有关领导讲话稿;负责有关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有关的调查研究和部门间协调工作;办理有关文电;编辑《丽水综合经济信息》。
(四)农业科
负责农口系统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会务工作;参与起草有关领导讲话稿;负责有关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有关的调查研究和部门间协调工作;办理有关文电。
(五)经贸科
负责经贸系统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会务工作;参与起草有关领导讲话稿;负责有关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有关的调查研究和部门间协调工作;办理有关文电。
(六)财金科
负责财政金融系统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会务工作;参与起草有关领导讲话稿;负责有关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有关的调查研究和部门间协调工作;办理有关文电。
(七)发展科
负责计委系统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会务工作;参与起草有关领导讲话稿;负责有关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有关的调查研究和部门间协调工作;办理有关文电。
(八)文教科
负责文教卫系统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会务工作;参与起草有关领导讲话稿;负责有关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有关的调查研究和部门间协调工作;办理有关文电。
(九)信息科
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筛选和处理;按时编辑政务信息刊物和市政府大事记;协助办公室领导指导全市政务信息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政务信息网络建设;参与综合性调查研究。
(十)市政府督查室
组织、指导政府系统办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督查国家大政方针和省、市政府重要工作任务、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负责将每年市政府重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承担市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相关量化考核工作;参与综合性的调查研究。
(十一)外事科
负责因公出国(境)的管理和审批手续的办理;协助县(市、区)组织外事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发生在我市的重大涉外事件;协助市直各单位做好外宾、外商的接待、服务、联络和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指导丽水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工作;办理外事等方面的文电和会务工作。
(十二)政策法规科(行政执法投诉中心)
负责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计划、审核、审查、备案和征求意见工作;实施和检查考核行政执法责任制;受理并办理行政执法投诉、监督案件;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办理法制方面的文电。
(十三)复议应诉科(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受理、审理、应诉工作;对全市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指导、调查、统计和分析;负责处理涉及行政复议的来信来访。
(十四)行政保卫科
负责市委、市政府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和领导宿舍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预算接待处
负责市委、市政府及办公室的财务预算管理和报帐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重要来宾的接待工作;参与市委、市政府及办公室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5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科级领导职数2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预算接待处处长1名)。
主题词:机构 编制 政府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丽水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1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