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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和对任命干部的监督工作
人事任免 对秘书长、主任、局长等市政府组成人员26人进行测评 对市外经贸局局长的述职评议工作 对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的书面述职评议工作 对市林业局局长的述职评议工作 对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的书面述职评议工作



【人事任免】  2002年,市一届人大常委会先后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0人。其中:任命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5人,免去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4人;任命市政府组成部门主任、局长2人,免去市政府组成部门主任、局长职务2人;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人,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8人,免去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职务16人;任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人,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5人,免去检察员职务1人;批准缙云、青田、松阳、遂昌、云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辞去检察长职务。
 
【对秘书长、主任、局长等市政府组成人员26人进行测评】  2月22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周年之际,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逐一听取秘书长、主任、局长等市政府组成人员26人每人10分钟的年度工作报告;并分别根据各位市政府组成人员一年来所做的工作、依法行政和廉政情况以及2002年主要工作打算,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用填写测评表的方式,现场一一进行测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贾若忠肯定任命干部一年来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同时提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四个观念:强化监督观念,自觉接受监督;强化法制观念,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宗旨观念,坚持以民为本;强化廉政观念,做到干净干事。会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测评结果,经综合分析、评定,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形成对市政府组成人员26人的测评意见,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若忠、张福新、赵碧春、雷文先、刘国安分工负责谈话,反馈测评意见,分别提出进一步做好工作的要求和希望。
【对市外经贸局局长的述职评议工作】  4月下旬至6月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福新率述职评议调查组,深入市外经贸局、各县(市、区),分别召开由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其相关工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和由外贸企业负责人,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参加的两个座谈会,并实地察看部分外贸企业;重点就市外经贸局局长翁争鸣任职以来依法行政、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勤政廉政情况,抓好本系统本部门班子和队伍建设情况,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的情况征求述职评议意见。7月8日,评议调查组在市外经贸局召开述职评议动员大会,张福新作动员报告,与会全体外经贸局干部、职工对局长进行民主测评。会后,调查组与外经贸局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进行谈话,并与述职对象进行面对面的谈话。8月15日~16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外经贸局局长翁争鸣的述职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的评议调查报告和市审计局的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会议进行分组评议;市人大代表4人在评议大会上发言,并进行评议测评。会议认为,翁争鸣担任市外经贸局局长以来,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务实;能自觉学习法律法规,依法行政;能重视工作制度建设,促进队伍廉政;能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会议实事求是地指出市外经贸局和翁争鸣工作中存在的四个方面问题:丽水市外贸企业起步较低,规模小,不利于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出口退税工作未到位,制约着企业进一步发展;丽水进出口企业的专业知识和人才缺乏,难以适应涉外经贸工作的需要;市外经贸局组织机构的专业人员明显不足;监测、分析全市外经贸宏观运行,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方面做得不够。会议通过《关于对市外经贸局局长翁争鸣的述职评议意见》,针对性地提出三条整改意见:1.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2.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3.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根据评议意见,市外经贸局及局长翁争鸣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强化外经贸法规政策的宣传,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加强调查研究,重点发挥本市特色产业优势,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廉政建设,并已取得较好成效。
 
【对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的书面述职评议工作】  6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书面述职评议调查组,召开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书面述职评议动员大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文先作动员报告,要求明确述职评议的指导思想、内容和方法步骤。述职评议分组织准备和发动、调查研究、评议和整改总结四个阶段进行,时间约4个月。调查组上至省厅、下至镇村,深入走访,多方了解,全面掌握市国土资源局和局长叶杰耀工作情况。调查组认为,市国土资源局和局长叶杰耀工作中存在四个主要问题:土地法律法规宣传不够,土地违法事件时有发生;建设项目供地慢,服务不够到位;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仍需加强;规费收取不合理,服务不及时。8月23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讨论市人大常委会书面评议调查组关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书面述职评议的调查情况和评议意见,并对叶杰耀同志提交的书面述职报告进行评议,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关于对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叶杰耀书面述职评议意见》,提出三条整改意见:1.加强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2.切实履行职责,提高办事效率;3.狠抓教育管理,提高队伍素质。
 
【对市林业局局长的述职评议工作】  6月1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调查组,召开市林业局机关全体人员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文先作动员报告。6月中旬至8月上旬,调查组分别走访市林业局机关、省林业厅、市直有关单位、纪委、检察院、市政府及部分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与市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局属直属单位部分负责人分别进行谈话,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共同召开由基层林业系统、相关单位、乡镇领导,市、县人大代表等人员参加的座谈会9次,实地考察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千里绿色长廊建设。对市林业局及局长从2001年任职以来依法行政、履行岗位职责、廉政建设、班子和队伍建设、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等情况进行较全面的了解,并书面征求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市林业局及局长的意见。8月15日~16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林业局局长王瑞亮的述职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的评议调查报告和市审计局的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会议进行分组评议,市人大代表4人在评议大会上发言,并对局长王瑞亮进行了评议测评。会议认为,王瑞亮担任市林业局局长以来,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依法治林、依法行政,工作务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重视廉政制度建设,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会议实事求是地指出市林业局和王瑞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森林资源保护形势严峻;林业体制改革步履艰难;资源开发利用进展不快;队伍建设和管理有待加强。会议通过《关于对市林业局局长王瑞亮的述职评议意见》,针对性地提出三条整改意见:1.严格依法行政,切实保护森林资源;2.加快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努力提高林业效益;3.狠抓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加快体制改革进程,抓好队伍建设。
 
【对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的书面述职评议工作】  8月~9月,市人大常委会书面述职评议调查组,调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徐永武任职以来,依法行政、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勤政廉政情况;抓好本系统本部门班子和队伍建设情况;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的情况。8月23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主任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书面述职评议调查组关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书面述职评议的调查情况和评议意见的汇报,并对徐永武同志提交的书面述职报告进行评议。主任会议讨论确定《关于对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徐永武书面述职评议意见》,提出六条整改意见:1.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法制意识;2.深入调查研究,重视宏观指导;3.落实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地区发展;4.加强依法管理,规范宗教活动;5.抓好基础工作,培养少数民族干部;6.增强责任意识,推进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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