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发展与资源优化配置的调查监督】 3月11日~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国安率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协联合组织的“高校发展与资源优化配置”调研组,先后到丽水师专、师专职业技术学院和市职业技术学院、电大等对丽水市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和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到台州、湖州等市进行考察学习,并与省教育厅进行交流、探讨。撰写《丽水市高校发展与资源配置现状调研与思考》,指出丽水市高校发展中面临的四个问题:高校框架尚未确定;高校发展规划滞后;办学层次趋低;招生面临严峻挑战。提出丽水高校资源配置再优化的三条原则:1.确保重点与兼顾一般的原则;2.规划前瞻性原则;3.优化组合与合理分流兼顾的原则。并向丽水市政府提出四点建议:制定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高校管理体制;重视学校内涵建设。
【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的监督】 3月28日至4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国安率由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在听取有关职能部门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简称“创卫”)工作情况汇报后,深入市区的社区、菜市场、内河、公厕、垃圾中转站和填埋场等“创卫”工作重点场所进行实地视察。4月15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丽水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情况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情况调查报告》。会议认为,经多方努力,丽水市“创卫”工作初见成效,但仍有五个问题: “创卫”职责不清,工作任务落实难;宣传教育尚未到位,“创卫”氛围没形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对照要求距离较大;部门监管力度较弱,市场秩序杂乱;基层网络不健全,社区基础工作薄弱。会议通过《关于我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的审议意见》,提出四点要求:1.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2.搞好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创卫”社会氛围;3.强化监管,集中整治突出问题;4.落实经费等保障措施,确保“创卫”工作正常运行。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监督】根据市委转变作风年和调查研究年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检查组,着重对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外经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药监局、市检验检疫局10个有行政审批事项部门的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进行调查监督。6月中旬至10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五位副主任率调研组就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分赴9个县(市、区)广泛征求、收集人大常委会、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建议、意见和要求。8月3日,召开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就10个重点部门在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清理部门法规文件情况;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水平,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等方面征求代表意见、建议。10月28日~29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工作力度大,清理了一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措施,使审批行为逐步规范,行政效率有了提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会议要求,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进一步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努力实现改革目标,达到从根本上解决行政审批过多过滥、环节繁多、权责分离、缺乏监督等弊端,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初步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审批体制。
【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 8月27日~29日、9月2日~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福新、刘国安分别率调查组到市直10个企业和市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局、经贸委、电业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就1月~9月市直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调查组认为,市直工业经济运行呈现出四个特点:产品结构调整不断深化;外贸出口明显回升;技改投入大幅度增长;市经济开发区建设有新的进展。10月28日~29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直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1月~9月市直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常委会认为,市政府努力实施“举全市之力发展工业”的战略,抓住机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市及市直工业经济保持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但制约市直工业经济发展的因素还不少:部分中小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受生产场地的制约;生产资金短缺制约着企业扩大再生产;企业自身素质偏低,市场秩序不够规范;合力扶工的氛围不够浓厚,工作还没到位。会议通过《关于市直工业经济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着重抓好六项工作:1.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努力创造合力扶工的良好氛围;2.对中小企业扩大生产所需的用地应区别实际情况,尽快给予解决;3.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步伐;4.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金融、财政对工业企业的扶持力度;5.加强相关业务指导,促进企业提高自身素质;6.建立合力扶工的激励机制,促进政府职能部门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 10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福新率调研组听取市财政局《关于2002年1月~9月丽水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10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主任会议听取市财政局《关于2002年1月~9月丽水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提出一些意见和要求。10月28日~29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2年1月~9月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认为,市财政部门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不断完善财税改革,实行机制创新,为丽水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会议提出五点审议意见:1.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确保收支平衡;2.不断增加财政预算的透明度;3.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确保我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4.进一步加大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5.严格控制财政预算超收部分的使用。
【《关于加快实施“生态立市、绿色兴市”战略的决议》贯彻执行的检查监督】 11月中旬~12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联合抽调市环保、建设、农业、林业等10多个部门干部组成四个检查组,分别由副主任雷文先、刘国安和副主席叶志深、洪正带队,分赴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察看、座谈交流、现场反馈、当地领导表态等形式,就《关于加快实施“生态立市、绿色兴市”战略的决议》贯彻执行情况和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12月30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落实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快实施“生态立市、绿色兴市”战略的决议〉,建设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落实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快实施“生态立市、绿色兴市”战略的决议〉,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情况专项检查的报告》。会议认为,1999年12月国家环保总局批复丽水为全国第四批生态示范区试点地区后,尤其是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市人民政府及各级各部门落实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以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为抓手,建设“秀山丽水·浙江绿谷”为目标,层层宣传发动,落实责任措施,加快建设步伐,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实施战略的氛围不断浓厚,生态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绿色经济加快发展,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并呈现出一批精品工程与示范亮点,有力地推进了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市人民政府落实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快实施“生态立市、绿色兴市”战略的决议〉,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情况的审议意见》,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立市、绿色兴市”战略意义认识不深,宣传教育不够深入,群众知晓度不高,公众参与意识不强;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贯彻实施战略时未能结合本地本系统特点提出鲜明的、有特色的创建主题;有的重点工程和示范点品位不高,建设力度不够大,近期内难成精品亮点,达不到示范效果;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普遍滞后;绿色(有机)品牌品种单一,产业规模不大,辐射力不强。提出四点整改要求:1.进一步加强领导,营造浓厚氛围;2.抓好“五大生态工程”建设,加速凸显丽水生态特色优势;3.严格标准,不断提高创建水平;4.加强执法和监督检查。
【总结交流教科文卫、民族华侨监督工作经验】 12月4日~5日,全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族华侨监督工作座谈会在青田县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民族华侨工委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民侨工委互相通报2002年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共同商讨2003年工作思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国安就如何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着力改善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三点意见:充分认识发展教科文卫民族华侨事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必须加大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监督力度,推进教科文卫民侨事业的发展;要在调查研究、加强监督、推动落实、提高素质上下功夫,着力推进全市人大监督工作。
【总结交流财政经济、农业资源环境监督工作经验】 12月10日~12日,全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农业资源环境监督工作座谈会在龙泉市召开。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委相互交流2002年监督工作情况和工作经验,畅谈了2003年工作思路;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农业资源环境工委分别总结2002年工作、部署2003年工作;与会人员还就如何加强工作监督、认真履行职责展开讨论,并考察龙泉市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福新、雷文先讲话,提出五点要求:1.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督水平;2.加强与代表、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其对口部门的联系,达成共识,取得相互支持;3.工作要抓住难点、热点,突出重点;4.调查研究要深入,讲问题要客观公正,提意见要实事求是;5.工作要办实事、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