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条例执法检查】 4月4日开始,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调研组先后到市本级和遂昌、松阳、景宁、云和、莲都、缙云、庆元、龙泉八个县(市、区)采取座谈会的形式开展调研;5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四个执法检查组,分别由一名副主任带队,到9个县(市、区)通过听取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召开企业职工、失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座谈会和各类企业负责人座谈会,视察社会保障机构等方式,对全市《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浙江省职工失业保险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这次执法检查特点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宣传发动形式多样,检查活动声势浩大;政府密切配合,检查进展顺利;调查深入,了解全面;抓住重点,督促自纠。6月20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两个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通过关于“两个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执法环境还不够理想;基金管理工作尚不完善,冒领等问题仍有发生;养老基金支付压力大;扩面工作难度大;基金征缴难度大;社会保障、就业机构自身建设滞后。提出四条整改意见:1.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执行“两个条例”的自觉性;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3.加强监督,进一步强化“两个条例”的执法力度;4.重视社会保障机构建设,进一步做好管理服务工作。5月28日~3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斯大孝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丽水,就《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浙江省职工失业保险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若忠、赵碧春陪同检查。
【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 6月,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资源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发现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上比较薄弱,特别是重点工程开采矿石资源的管理和河道采砂管理体制建设。为此,提出三点建议:1.重点与非重点工程建设,只要涉及压履、开采或选矿加工矿产资源的,都必须依法持证作业;2.对重点工程等需减免规费的,也要依法先缴,再行申请报批减免;3.应依据矿产资源法,明确国土资源局是河道采砂管理的执法主体地位。具体管理中,先由水利或航道管理部门根据河道防洪泄洪及通航的需要提出意见,再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
【档案法和省实施档案法办法的执法检查】 5月,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与市档案局联合发文,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执法检查。7月初,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与市档案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分2个执法检查小组,共检查9个县(市、区)档案局(馆)、23个县属单位和17个市直机关单位。7月17日~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国安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市档案馆和莲都区、市建设局档案馆以及市人民检察院、市国税局、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莲都区双黄乡进行档案执法检查。发现执法中存在五个方面问题:领导干部档案意识淡薄,重视不够;对法律宣传力度不大,档案工作氛围差;档案管理体制不顺,工作人员少且不稳定;档案工作经费投入不足,硬件设施落后;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各地、各单位档案事业发展不平衡。执法检查组依法向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六条整改意见:1.深入宣传贯彻档案法;2.加大档案工作的支持力度;3.加大改善档案工作基础设施条件的投入;4.抓紧制订出台档案管理规范性文件;5.支持档案部门依法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6.积极向省政府要求,给予丽水市档案工作重点支持和政策倾斜。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2个单位,由市档案局发出执法检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8月12日~13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副主任委员马洵、吴金水,省档案局局长继关南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丽水,就档案法和省实施档案法办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国安出席了座谈会,并陪同检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执法工作情况汇报,检查了部分市直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对进一步贯彻执行好《档案法》和《省实施〈档案法〉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种子法执法检查】 9月,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资源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发现执法中有五个问题:种子法部分条款(如第59、60、61条)在实际执行中难以把握和操作;由于个体经营户较多,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建立种子经营档案难度大;引进新品种时追求经济效益的多,依法管理的少,给农民带来的损失不少;种子鉴定难;社会的法律意识不强。提出四条建议:1.继续加大种子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2.修改难以操作的部分条款,减少罚款的幅度;3.加强力量,切实解决种子鉴定工作的薄弱环节;4.相关部门要共同配合,依法执法,努力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
【全省内务司法、全市司法监督工作总结交流会】 10月21日~23日,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和全市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座谈会在缙云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贾若忠介绍丽水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全省11个市人大常委会介绍2002年司法监督工作情况,相互交流了经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祝耀祖从五个方面回顾总结5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1.积极探索,组织开展了司法评议工作;2.完善监督机制,规范司法监督工作;3.关注社会热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工作;4.围绕立法计划,做好立法工作;5.适应形势需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并从司法评议、案件监督、自身建设三个方面工作提出进一步改进加强内务司法工作的建议。
2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9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别介绍2002年司法监督工作情况,交流工作体会和经验,并根据本次会议精神,共同商讨2003年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