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02年,全市工会基层组织4645家,会员16.3万人,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工会3231家,会员76万人,分别占投产开业企业数和从业人员的95%、96%。学习宣传修改后的《工会法》,举办培训班56期,受训4462人次;开展《工会法》执行情况检查54次,法律咨询133次,咨询人数3161人;参加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工会法》知识竞赛,获二等奖5人,三等奖2人;丽水市代表队在全省职工“华东医药杯”《工会法》电视知识竞赛中获第一名;10月,市总工会组织《工会法》、省《实施办法》和公民道德知识竞赛,参赛3万多人。不断加大工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力度,广泛开展“安康杯”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全市有123家企事业单位参加,参赛职工2万多人。浙江仙都啤酒发展有限公司荣获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市总工会举办市直单位“安康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竞赛。全市共培训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1185名,培训率95%。
各县(市、区)总工会完成机构改革。遂昌、龙泉、庆元、景宁、青田等5个县(市)先后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完成换届选举。3月14日召开丽水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一届一次会议。丽水市总工会荣获浙江省总工会2002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财务(部)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工会财务工作先进单位”。
【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 围绕“扩面、巩固、规范、创新”的目标要求,建设合格“职工之家”。4月,市总工会制定《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从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维权到位、活动正常、企业支持、会员拥护等六个方面提出建设“职工之家”的主要内容和工作标准。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民主管理形式。5月,市总工会制订《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推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将其职权界定为知情建议权、协商共决权、民主审议权、评价监督权和选举罢免权。全市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事业单位670家,建制率99%;5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98家,建制率49%;实行厂务公开制度企事业单位632家,其中非公有制企业56家。7月初,市总工会召开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考核验收,全市有263家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达到合格“职工之家”,占独立建制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46%。市总工会先后两次表彰先进“职工之家”47家。全市195个乡镇、街道中,已建工会工作委员会170个,其中63个重点乡镇、街道配备了专职工会干部。

【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市总工会与有关部门举办全市8个工种的技能比武,参赛248人;县(市、区)及市产业系统级技术比武22期,参赛635人;企业级技术比武80多期,参赛3000多人次。据统计,全市职工提合理化建议1万多条,被采纳实施5182条,创经济效益约9980万元。丽水市选手在参加全省11项技能比武中,分别获得省公路机械养护操作技术比武团体第1名和个人第2名、第6名;获省职工计算机知识及网页制作技能比武团体第1名和个人第3名;获省美发技能比武三项金奖、二项银奖和钳工技术比武个人第6名等。开展职业技能带头人制度试点,进一步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劳动技能。职工技协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新建技术协作组织32家,技术贸易成交额1403万元。
【实施送温暖工程】 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党政工领导走访慰问困难企业317家,困难职工6677人,发放慰问款2057万元(其中各级工会筹资131万元);全市工会新增送温暖基金7509万元;开展结对帮困697对,党政工领导干部522人参加结对帮困活动;遂昌县教育工会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实施送温暖工程先进单位”。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向非公有制企业拓展,新建“1+1”为主要内容的职工互助补充保险组织237家,参加职工2万多人。经调查,全市有特困职工317户742人,困难职工2429户,全部建立档案;发放《特困证》,享受有关优惠待遇;其中符合低保条件的特困职工233户448人,全部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
【企业工资协商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2002年,市总工会除继续做好扩面建制工作外,把重点放在到期集体合同的续签和建立企业工资协商机制上,将推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等纳入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建设“职工之家”的重要内容。全市建立工资协商制度企业468家,续签集体合同企业205家,新签集体合同企业176家。
8月,经市政府同意,建立丽水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三方组成。会议内容:推进和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及劳动合同制度;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劳动关系;企业工资协商,最低工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涉及到的问题,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职工民主管理和工会组织建设等。至年底,市本级和9个县(市、区)均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
【评选劳动模范和管理】 7月,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转发〈市总工会关于评选表彰丽水市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的报告的通知〉》;9月,市委、市政府成立市劳动模范评选委员会,启动丽水市首次市级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评选工作,为2003年“五一”期间的表彰作好准备。劳动模范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4月~5月,市总工会对全市建国以来历次评选表彰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7月,市总工会组织市直单位劳动模范体检39人,建立劳动模范健康档案;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向市直和莲都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38人赠送保险;元旦期间,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总工会领导走访慰问市直劳动模范41人。云和县林业局廖永平荣获2001年度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并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2001年度省劳动模范称号。
【加强工会工作制度建设】 市总工会同市财政、审计等6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修改后〈工会法〉有关工会经费拨缴与管理具体规定的通知》;会同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5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技协工作的通知》;制定《丽水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丽水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市总本级年度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的实施办法》、《丽水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经费审查人员的职责》、《丽水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关于经费审查人员的几项纪律》等制度。(吴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