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 全年全市接受群众举报838件,立案450件,结案430件,结案率95%。监察用人单位2729家,涉及劳动者7.70万人;劳动保障年检单位1143家,涉及劳动者4.16万人,合格率70%;审查用人单位规章401件,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违章101件;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3个,清退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38人,补办流动就业证卡5920人,清退风险抵押金6.62万元,为劳动者3215人追回工资等295.22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109.5万元;处理突发事件11起,涉及劳动者323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开展以劳动力市场整治、禁止使用童工和工资支付为主要内容的三项维权行动。积极开展劳动监察巡查和举报专查工作,加大仲裁办案力度。全年全市依法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17件,涉及劳动者663人,结案率100%。
【职业技能鉴定】 2002年,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认真做好技工学校、职业学校(院)职业鉴定和证书制度。全市职业学校(院)毕业生进行技能考试,参加鉴定考试4623人,其中获得证书4243人,占92%。全市在烹饪、驾驶、维修、计算机、电工、钳工、车工、推销员、文秘、美容美发、餐厅服务员、服装定制等专业工种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16827人,获得资格证书16219人,其中初级工12235人,中级工3747人,高级工93人,技师144人。
【劳动力市场建设】 积极宣传贯彻《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与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对劳动力市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整顿,加强劳动力市场内部管理,市场秩序良好。年末,全市有职业介绍机构116家,本地城乡劳动力在外就业28.2万人次,外来劳动力进入本地就业3.8万人;全市实有登记失业人员580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2%。
【劳务协作工作】 2002年,“对口帮扶,劳务协作”是省委、省政府重点推出“山海协作工程”的内容之一。市政府成立对口帮扶劳务协作办公室,获取大量劳务需求信息,加强两地职业技能培训的合作,举办洽谈专场,有力地促进劳务输出工作。全市向对口市输送劳务13800人。
【职工队伍】 年末,全市在职职工124750人,比上年减少4086人,降低3.17%。国有经济单位职工86198人,减少4076人,降低4.52%,其中市直属国有经济单位职工16011人,增加544人,上升3.52%;城镇集体经济单位职工8827人,减少2397人,降低21.36%;其他所有制单位职工29725人,增加2387人,上升8.73%。国有经济单位职工中,机关单位21210人,占24.61%;事业单位47449人,占55.04%;企业单位17539人,占20.35%。
【职工工资】 全市职工工资总额201836万元,比上年增长21.84%。国有经济单位职工工资总额154569万元,增长25.49%,其中市直属国有经济单位职工工资总额33664万元,增长35.26%。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15487元,增长20.15%。国有经济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17397元,增长27.48%,其中市直属国有经济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20833元,增长26.44%。全市国有经济单位中,企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职工、机关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18554元、16541元、18243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2.62%、27.70%、22.47%。全市城镇集体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10626元,增长15.51%。(陈珏丽)
【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2002年,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市政府继续与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其中与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签订责任书覆盖面由原来10个扩大到20个,并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各县(市、区)政府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市级部门(单位)与县(市、区)部门(单位),部门(单位)与所属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许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书签到村委会(居委会),许多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书签到班组和个人,许多学校与家长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责任。为提高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反应能力,市政府出台《丽水市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制定相应子预案。市政府分别出台《丽水市建筑业管理办法》、《丽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规范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等方面管理。市建设局出台《丽水市房屋拆迁安全管理规定》,对房屋拆迁招投标和施工安全管理进行规范,遏制房屋拆迁工程事故上升势头。丽水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丽水电视台连播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丽水日报》开辟《安全生产》专版,丽水广播电台开辟《安全之声》专栏,消防部门利用互联网开辟《浙江绿谷消防网》,工会组织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有的县组织大型文艺晚会,各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中,丽水市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全年全市举办各类安全管理资格和安全技术培训班120余期,培训考核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1.6万人次。进一步落实社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大力推行企业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安全主任经培训、考核、注册,正式执业1200多人;引导培育安全生产咨询、教育培训、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编制地质灾害年度预案,建立隐患点监测网络,进行地质灾害调查规划;进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在节假日或特殊气候条件下落实针对性安全生产措施;成功组织6起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翻车泄漏事故应急救援。全年全市发生各类伤亡事故3685起,比上年上升5.2%;死亡447人,上升22.9%;受伤2549人,上升2.7%;直接经济损失3884.6万元,上升9.4%。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占全省4.37%、5.61%、7.18%、4.86%。
【安全生产监察】 2002年,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全年投入资金900余万元,整治道路交通“黑点”路段14揣,修复险路、危桥,新增和改造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农用车载客,投入资金1325万元,新增中巴车130辆,载客农用车257辆退出客运市场;全市交巡警加大违章查处力度,处理各类违章63万人次,经济处罚50万人次,查扣车近3万辆,吊扣驾驶证5.7万本,行政拘留11人。继续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投入资金203万元,钢质化改造木质渡船46艘;财政拨款93.5万元,收购、撤解12艘(大水门)严重威胁下游水运和桥梁安全的餐饮船;航运管理部门努力规范水运、船舶、船检、通航秩序,检查船舶1300余艘,检查渡口67次,查出事故隐患129处。继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部门检查公众聚集场所、生产企业、加油站、网吧1600家,查出“三合一”企业43家、火灾隐患2000余条,当场责令改正火灾隐患1000余条,发出火灾隐患限期改正通知书近500份、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改正通知书4份,督促34家“三合一”企业整改,取缔“三合一”企业2家,关停加油站8家,丽水文艺会堂、龙泉大酒店等一些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除火灾隐患。继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责令关闭一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控制矿山事故多发势头,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步骤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初步摸清“危化品”从业单位基本现状,分别对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加油站2家,处置非法废弃剧毒原料和产品案件1起,查处非法生产剧毒化学品企业1家,取缔非法生产固体酒精企业2家,收缴一批非法剧毒化学品。开展锅(炉)容(器)管(道)特(种设备)普查整顿和打假保安全专项整治,普查特种设备4254台,查出预报废设备153台,不符合发证条件设备918台,解体土制锅炉122台;开展土制锅炉、起重机械、气瓶集中执法查处,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锅容管特”市场采取一系列整治措施。
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全年市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4次,多次派督查组检查各县(市、区)、部门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广泛开展多层次、大范围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活动,市经贸委部署全市水电建设项目和矿山企业集中统一执法监察行动2次;市建设局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2次、建筑施工现场专项检查4次;电力系统开展春秋两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逐项落实安全预控措施;旅游管理部门开展节假日旅游设施安全检查,努力保障游客安全;丽水火车站严格实行作业标准化制度,对各种硬件安全状况和职工作业行为进行明查暗访;教育部门组织大规模安全检查6次。依法查处各类伤亡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和分级管理原则,查清事故直接原因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审查批准、验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均受到责任追究。(尹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