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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丽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市纪委全会 全市纪委书记会议 党风廉政教育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源头治腐工作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市纪委全会】  2月27日,召开市纪委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十五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九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01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0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市委书记丁耀民作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施基城代表中共丽水市纪委常委会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果》的工作报告。全会认为,2001年,市纪委在市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严治标、着力治本,勇于创新、务求实效,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始终保持了平稳健康、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继续得到遏制,一些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正在逐步解决。全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要自觉实践“三个代表”要求,切实加强从政道德建设;强化监督检查,保证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落到实处;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和改进作风,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从严要求,以教育、管理和监督为重点,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从严治党,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持之以恒,以专项整治为重点,深入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改革创新,以规范“三权”、建设“四中心”为重点,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强化监管,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狠抓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果迎接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
  12月13日,召开市纪委第五次全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回顾总结2002年工作,研究如何与时俱进做好今后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施基城作重要讲话。会议认为,2002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继续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新的成效。同时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的新高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一要在深入学习领会上下功夫,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学习文件与促进工作结合起来,力求学多一点、学深一点、学精一点。二要在提高学习效果上下功夫,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突出学习十六大报告这个重点,把学习十六大报告与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结合起来,与学习中纪委报告结合起来,与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全面系统地把握十六大精神的实质。三要在推动实际工作上下功夫,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为契机,不断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为动力,努力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谋划好明年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地做好2003年纪检、监察工作。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要进一步强化中心意识,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开展工作。二是在工作思路上,要从侧重遏制向标本兼治、注重治本转变,积极构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反腐败防范体系。三是在工作领域上,要用宽广的视野和发展的眼光,正确应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四是在工作方法上,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五是在工作手段上,要树立现代化反腐败观念,积极探索利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途径。
 
【全市纪委书记会议】  7月5日在遂昌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5·31”重要讲话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回顾总结2002年上半年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任务,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施基城作重要讲话。会议认为,上半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九次全会精神,标本兼治,狠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成效,呈现出向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会议提出,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落实责任制为龙头,突出抓党政“一把手”,营造齐抓共管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继续深化改革,推进治本抓源工作;以查办有影响的大要案为重点,严格执纪执法,保持严惩腐败的有力势头;以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突破口,治理领导干部不廉洁行为和部门行业不正之风,让群众感受到成效;以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为目标,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会议强调,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必须紧紧把握以下四点:一是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反腐倡廉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5·31”重要讲话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去。二是要自觉地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加自觉地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来开展,坚持思路的谋划、任务的提出、政策的制定、工作的部署都要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三是要努力实现反腐败工作要从标本兼治、更多地注重治标,转向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从事后查处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四是纪检、监察机关要努力实现由大包大揽向组织协调抓落实转变。
 
【党风廉政教育】  2002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十六大精神,深化领导干部从政道德教育,开展向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赠送廉政警石活动,举办反腐倡廉文艺会演和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班,向县(处)级领导干部发放《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剖析材料》等教育资料,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力度,开通“绿谷廉政网站”,继续办好党风廉政专栏,先后在《中国纪检监察报》、《浙江日报》、《丽水日报》等发表党风廉政文章200多篇,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舆论氛围。纪委和宣传、组织、新闻、文化等部门密切合作,整合多方面宣教资源,党风廉政大宣教格局进一步形成。通过宣传教育,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廉洁从政意识,提高了拒腐防变的能力。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2002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重点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清理礼金、礼券、礼卡工作成果进一步巩固,党员干部主动上交 “三礼”折合人民币20.86万元,对顶风违纪使用礼券的商场、超市2个责令纠正并进行处罚,对顶风违纪收受“三礼”的党员干部8人进行查处,对市直各单位上交的礼品进行拍卖。3月28日,市纪委、监察局发出《关于治理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实施意见》,整治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专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共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案件107件,其中科级干部9人,主动向组织交待参与赌博问题的党员干部18人,促进了党风政风民风的好转。7月15日,召开市清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违反住房规定专项清理工作,对县(处)级干部710人、科级干部5571人的住房情况进行清理,共退房24套,面积1418.07平方米,补交房款208.63万元。认真治理乡镇领导干部“走读”现象,改进乡镇干部的工作作风,变“走读”为“驻乡”。对县(处)级领导干部664人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没有发现违反从业规定行为。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的意见》。
 
【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2002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的新思路和新办法,坚持案件查办与专项整治、纠风治乱、责任追究相结合,坚持上下联动整合办案力量,坚持执纪、执法机关之间密切配合实现资源共享,各地查处了一些在当地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电话6280件,提供案件线索369条,转立案144件,共立案628件,比上年增加16件,其中县(处)级干部5件,乡科级干部75件。通过执纪办案,追缴违纪款298.54万元。在严厉惩治腐败分子的同时,充分发挥教育、监督、保护职能,共实施信访谈话152人次,责令对有关问题作出说明23人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0次,组织诫勉21人,批评教育217人,为党员干部459人澄清了问题。注意在查处案件中发现体制机制制度、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帮助发案单位总结教训,建章立制,改进管理,加强防范。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2002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坚持纠建并举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开展百家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活动和民主评议旅游行风活动,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行业风气的好转。继续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查处医药购销中的违纪违法案件21件,涉及违纪金额4.06万元,受党纪政纪处分5人。加大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力度,开展中小学收费群众专项投诉活动,共查处中小学乱收费677.1万元,清退违规违纪收费537.13万元,6名直接责任人被纪律处分。
 
【源头治腐工作】  2002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的方针,进一步规范“事权、财权、人事权”,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的建设。开展第二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政务、村务、厂务公开,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规定,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普遍推行干部考察公示、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认真实施“一票否决制”和“廉政谈话制”,市、县两级对新提任领导干部435人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002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突出抓好责任意识、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3月,下发《200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明确各项工作的主管领导、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8月19日,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市委、市政府领导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的汇报;认真实施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党政“一把手”将执行责任制和自身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向市纪委作了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民主评议和测评;组织人员对9个县(市、区)、33个市直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并将市直单位的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围绕责任追究重点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全市领导干部被责任追究19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7人。通过落实责任制,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和工作的主动性普遍增强,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基本形成,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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