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组组长:李建荣 (市社科联) 副组长:麻朝晖 (丽水学院经管学院)
成员:何永达 (丽水学院) 庞红学 (丽水学院)吴宗宝 (市社科联)
实现资源配置市场化,充分发挥资源的作用,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更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基本途径。近年来,丽水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大胆探索,稳步推进,初步建立起了符合丽水实际的资源配置市场化体制、机制和制度,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为深入实施“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市在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也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体制机制不够配套、监管体系不够健全等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存在,不但制约了资源配置市场化的改革进程,阻碍了经济社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而且还会滋生腐败现象。因此,认真研究总结资源配置市场化的经验和教训,深入分析其发展过程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措施,对于进一步提升我市经济社会竞争力,加快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着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资源配置市场化的内涵和意义
(一)资源的概念及类型
资源是指在现有的认识、科技水平条件下,经过开发能带来一定经济价值的一切物质的和非物质的要素总和。资源种类繁多,性质各异,按其属性划分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自然性资源。是指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和提高人类福利的自然环境因素和条件总称。包括有形的土地、水体、动植物、矿藏和无形的光、热等。2. 公共性资源。是指不是被某个个人或企业、组织所拥有的,社会成员可以依法自由地利用的各种资源。包括各种市政设施、道路、航线、无线电频率等。3.资产性资源。是指国家、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资源或通过投资所形成的各种资产。4.服务性资源。是指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能产生一定经济价值的要素和条件。包括保险、维修、住宿等各种许可权及开办各种大型艺术节日、晚会、会展策划等经营权。资源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概念,随着社会、经济、科技的发展和人类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种类不断增加,内涵不断拓展。
(二)资源配置市场化的内涵及特征
资源配置市场化就是利用市场的作用,通过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以价格信号调节资源的种类和数量,协调供求关系,从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实现资源配置市场化,资源的配置就呈现出以下特征: 一是经济关系市场化。即配置资源的一切活动,都以市场为中心,听从市场 “看不见的手”的指挥。二是产权关系独立化。参与资源配置的相关主体,即那些进行经济活动的当事人拥有自己的产权,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人实体,与政府部门以平等的地位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过程。三是生产经营自主化。资源生产经营者在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自由选择投资地点、行业部门,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四是经营管理法制化。资源配置的一切经济活动方式和关系都通过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一切经济行为主体对法律负责,而不是对政府部门负责。五是经济运行开放化。资源配置市场化的结果是实现资源在不同地域之间的全面流动。六是政府管理间接化。政府部门对整个配置过程进行调节、规范和引导,以弥补市场机制作用的缺陷,保证资源的优化、集约配置。
(三)资源配置市场化的意义
加快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对于深化体制改革、加快经济发展、加强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传统的计划模式已经破除,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各类市场主体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和价格信号的导向自主经营。但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在“双轨”制中进行,政府仍然垄断部分要素资源(主要是国有资源)的配置权,进行计划配置。政府垄断要素资源的配置,集规则制定者、执行者和参与者于一身,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阻碍了市场竞争主体的健康成长。加快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第二,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目前政府部门角色缺位、越位、错位、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管了一些不该管,也管不好、管不了的事。实现资源配置市场化,充分发挥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一方面可以使相关政府部门将可通过市场操作的工作交给市场,腾出更多的时间进行组织市场、规范市场、管理市场,将职能真正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从而实现从“万能政府”到“有限政府”、“服务政府”的转变。另一方面也可以使一些领导干部从具体的审批事务和繁杂的人情关系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大事、谋发展,政府的职能真正得到转变和体现。
第三,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纵观古今国内外,腐败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掌握稀缺资源,相关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为权力“寻租”提供了条件。近些年,我国土地批租领域、建设工程领域腐败案件高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配置不是由市场决定,而是由掌握实权的领导干部决定。凡是在资源配置中政府行政干预过多、竞争不充分的领域和环节,往往是腐败高发的领域和环节。要从根本上遏制和防止腐败,源头的源头就是实现资源配置市场化,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配置资源,铲除掌握资源的部门和人员以权谋私、滥用权力、徇私舞弊的条件和土壤。这是治本之策。
第四,有利于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实现资源配置市场化,不但有利于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实现从资源优势向现实的经济优势转变,加快城市化、工业化进程,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而且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使资源的配置在“阳光”下进行,让群众有知情权、监督权和选择权,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资源配置市场化在丽水的探索与实践
丽水市域面积占整个浙江省的六分之一,而人口只占二十分之一。丽水最大的实际是欠发达,最大的优势是丰富的资源。改革开放以来,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资源配置市场化的重要性,始终把资源配置市场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近几年来,更加重视资源配置市场化工作,把推进国有资源配置市场化作为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重大课题进行研究和部署。经过探索和实践,已经初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丽水实际、具有丽水特色的资源配置市场化道路,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在自然性资源配置市场化方面。(1)土地资源。全面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开招标拍卖,积极推行土地整理开发权公开出让。至2006年6月30日,全市公开招标拍卖经营性土地使用权484宗,收取出让金117.5亿元,增资41.13亿元;公开出让土地整理项目55个,成交价6861.12万元,节约资金1617.27万元。一些地方还推行了工业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试点。(2)水电资源。出台了《丽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水电资源开发权出让工作的通知》等规章制度,规定除政府对项目有特殊要求的外,水电资源开发权必须以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出让。至2006年6月30日,全市以市场化方式配置水电资源开发权29项,收取出让金3531.4万元。(3)矿产资源。出台了《矿业权出让实施办法》,规定除老矿山实行协议有偿出让外,新设的采矿权和探矿权除经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外,一律以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出让。至2006年6月30日,全市共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矿业权32宗,收取出让金3.27亿元,增资1.34亿元;河道采砂权19宗,收取出让金222.8万元。(4)森林资源。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对(集体)林地、林木流转探索市场化运作,采取国乡合作、股份合作、租赁等方式经营。在探索试点的基础上,2006年出台了《国有和集体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招标、拍卖、挂牌办法》,召开了全市森林林木林地流转工作会议,全面推行森林林木林地资源配置市场化。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6年6月止,全市以市场化方式出让森林林木林地资源107宗,收取出让金3461.86万元。
(二)在公共性资源配置市场化方面。(1)推行城市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招投标。市本级于2003年对市区4条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进行竞标出让,政府没作任何资金投入就完成了公交车辆的更新,同时还取得了1249万元的出让金收入。青田等县也对城市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出让,既提高了经济效益,又提高了服务质量。(2)推行城市环卫保洁权、设施管护权、绿化养护权招投标。各地都对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等非经营性设施日常养护实施招投标。全市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和日常养护工程都通过招投标选择养护公司。(3)推行城市户外广告经营权招投标。各地根据统一规划、合理定点,对户外广告经营权进行公开出让。(4)推行道路客运线路经营权招投标。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对部分道路客运线路经营权实行了服务质量招投标。
(三)在资产性资源配置市场化方面。(1)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全面实行。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全面实行招标,而且招标范围和种类不断扩大。市本级规定,建筑、市政工程施工造价50万元以上,装饰工程施工造价3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5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20万元以上必须实行招标。龙泉、青田、庆元等地还对公共设施项目建设进行市场化运作,采用BOT(建设—经营—转让)方式,通过招标选择投资主体。(2)国有资产公开处置积极推进。规定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应以招标、拍卖等方式选择承租人。至2006年6月30日,行政事业单位房产资源公开招租66宗,收取出让金4472.43万元,增资1486.83万元。破产企业资产实行公开拍卖,其它改制企业资产也进入市场实行竞价转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实行公开转让。一些地方还对水电股权进行公开拍卖。(3)政府采购深入开展。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货物、工程、服务全部进行政府采购,而且采购范围不断扩大,药品、医疗设备、学生用品等都纳入政府采购。
(四)在服务性资源配置市场化方面。(1)率先在全省开展了赴杭公务出差定点住宿。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杭州29家宾馆为我市公务人员赴杭公务定点住宿单位,平均优惠幅度达50%以上,每年节约资金近1000万元。(2)实行公车定点保险。通过公开招标,从2005年起,确定了两家承诺在标准费率的基础上给予下降50%的单位为公车定点保险机构,平均每年节约资金250多万元。(3)实行中介机构公开选择。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办理国有产权及政府特许经营权的公开出让、工程货物或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国有资产评估、审计等事宜应进行公开选择。至2006年6月30日,全市共公开选择中介服务资源78次,支付佣金467.39万元,节资541.81万元。
(五)在制度保障和监管方面。(1)创新体制机制。各地成立了资产管理委员会,组建了国资公司、城建发展公司等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成立了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建立了招投标中心,改变了招投标管办不分的管理体制。先后开展了二轮审批制度改革,对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审批项目予以取消,对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审批项目予以下放。简化了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放宽了社会投资的准入限制。(2)管理制度逐步完善。近年来,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国有资源配置市场化的意见》、《招标拍卖挂牌土地使用权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水电资源开发管理,促进水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单位房产出租经营管理意见的通知》、《关于公开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政策规定,初步形成了资源配置市场化的制度体系。各县(市、区)结合各自实际,也出台了一系列具体的制度规定。(3)强化监督管理。为了防止资源配置市场化过程中腐败问题的发生,各地制定了招投标工作环节和程序规定,做到规则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投标中心都配备了比较先进的信息系统、屏蔽系统、监控系统等,以防止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在招投标过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前介入,做到事先预防、事中监察和事后查处有机结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同时,各地都建立了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和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一些地方还建立了工程审价中心和财务总监管理中心,强化对资源配置市场化过程的监督。
总的来看,我市资源配置市场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通过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个工作跟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导干部对资源配置市场化特别是国有资源配置市场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不想推行、不急推行、不需推行等倾向。二是推行不平衡。全市区域与区域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项目与项目之间、领域与领域之间发展不平衡。如水电资源配置市场化,遂昌推行得最早最好,有些地方还没有公开出让。三是制度不健全。尽管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但与之配套的一些实施办法和细则尚未到位,一些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一些资源在市场化配置过程中,未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规避招标、行政干预、明招暗定等现象仍然存在。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还没有形成制度予以推广。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有力的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三、加快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进程的路径
加快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进程,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一手抓推进、一手抓规范的工作思路,坚持谋划长远与立足当前相结合、市场配置与计划配置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工作原则,贯彻落实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用发展的思路强化市场手段,用改革的办法强化制度建设,用切实的措施强化监管体系,在更深层次、更大程度、更广领域实现资源配置市场化。
(一)进一步加强研究和实践。资源配置市场化过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就我市目前的具体情况,所有的资源都通过市场来配置是不现实的。对已经进行和具备市场配置条件的资源,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着力在加快推进、全面推进、规范推进上下功夫。对不能进行市场化配置的纯公共品或生产组织化程度比较低的资源性行业,政府要继续发挥“有形之手”的作用,进一步引导、组织资源的合理利用。同时在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过程中,对可能存在负外部性的资源,要切实做好环境保护与资源的合理利用之间的关系,防止资源的过度开发、低效率利用和浪费等现象的发生。
(二)完善制度体系。政策确定之后,制度就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合理的制度可以有效地保障资源的配置达到最优化,不合理的制度,不但不能使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甚至会造成资源的过度使用或浪费,从而扭曲资源的配置。因此,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资源配置市场化的各个环节,没有建立制度的要及时建立,有明显缺陷的制度要适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制度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做到制度建设进程与市场化进程相适应。要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招投标市场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为加快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提供体制保证。
(三)健全阳光操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资源配置市场化操作平台,推进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健全资源配置市场化操作办法,实现资源交易平台统一,操作严格规范。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平台,凡是资源出让的相关信息,都要及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和其他形式,及时、准确、规范地向社会公开发布,最大限度吸引竞争,接受社会监督。
(四)保证公平竞争。凡是应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的,必须实行公开竞价、公平竞争,坚决纠正资源部门化。对资源出让的收益,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要认真贯彻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切实规范招标人、投标人、评委的行为,切实加强招投标后的监管。要一步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切实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
(五)强化过程监管。与资源配置市场化工作有关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有关审核、批准、确认、管理、监督和备案审查等工作。各级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及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新闻媒体等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参与,主动介入,严明纪律,严格监督,加大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力度,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四、结语
近年来,丽水市切实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大力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不仅最大程度优化了发展环境,还有效地促进了抓本治源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腐败的发生,从而大幅度地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但资源配置市场化是一项庞大而又复杂的工作,涉及各方利益,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在开展资源配置市场化工作过程中,既要坚定信心,下定决心,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大胆坚决地推进,又要从实际出发,讲究工作方法,正确运用策略,准确把握尺度,有效转化矛盾,积极稳妥地推进;既要立足于教育,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依法有序地开展,又要坚持原则,严格依纪依法处理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地开展。同时,要善于把工作经验理论化、系统化,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在资源配置市场化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还要善于把外地经验本地化,积极学习借鉴外地有价值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予以消化吸收,更好地把资源配置市场化工作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