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路客运输车运营费征收标准
车 类
征收标准
备 注
乡村班车
取 消
县(市)境内班车
12元╱月座
含经营旅游客运及客运的各种车辆
跨县、地(市)、省(市)班车
15元╱月座
租赁业小车
30元╱月辆
货运小车
23元╱月吨
含经营货运的各种车辆
挂车
15元╱月吨
出租车
注:运输服务业(客运、货运站)按营业额的0.8%征收运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