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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价格核定
索引号:002645419-05-2007-0009 生成时间:2007.7.20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项目名称 一般价格核定
受理机构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类型 其他项目
服务对象 企业(组织)
办理时限 属市级核定的价格自受理起一般30个工作日内。
收费情况
设立依据 浙江省政府定价目录
受理条件 属于市本级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材料明细 申请单位提交书面请示件,写明要求调价的理由、价格水平建议,同时提供成本等有关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申报材料;2、价格管理部门审核,调查论证,提出方案;3需经听证的进入听证程序;4、召开审价委员会研究方案;5、分管领导签发批复。
流 程 图 一般价格核定流程图(见附件)
受理地点 丽水市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主楼十九楼1941室
联 系 人 徐品福
联系电话 2091078
网上受理  
结果查询 http://jhw.lishui.gov.cn/
监督投诉 0578--209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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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价格核定流程图审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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