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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审查
索引号:0026454190420070007 生成时间:2007.7.20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审查
受理机构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服务对象 企业(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间:20天   承诺时间:15天
收费情况 无收费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二条
受理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2、符合国家、省和地方的能源发展规划;3、符合国家和省《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办法》
材料明细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报告)文本;2、项目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内容。
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2、办公室分办3、主办处室审查(评估)核准;4、相关处室会签5、办公室核稿6、领导审核签发;7、窗口领件。
流 程 图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审查流程图(见附件)
受理地点 丽水市花园路1号2幢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市发改委受理窗口
联 系 人 杨志东
联系电话 0578-2090212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网上受理  
结果查询 http://xzsp.lishui.gov.cn/
监督投诉 0578-2090207   2090272
表格下载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审查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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