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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丽水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丽水市“十一五”国内合作与交流发展规划》的通知
丽发改规划〔2006〕4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丽水市“十一五”国内合作与交流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国内合作   规划   通知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9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