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丽水市卫生局
丽水市卫生局
丽发改规划〔2006〕529号
关于印发《丽水市卫生事业 “十一五”
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丽水市卫生事业 “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卫生 规划 通知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