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丽水市民族宗教事务所
丽发改规划〔2006〕522号
关于印发《丽水市少数民族事业
“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丽政办发〔2006〕20号文件精神,经审查,现将《丽水市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经济管理 少数民族 规划 通知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