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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

(工作职能)

 

单位名称

丽水市交通局

详细地址

丽水市大洋路262号

负责人

曹章兴

联系电话

05782615123

联络人

何炯伟

联系电话

05782615133

单位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提出发展全市交通事业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2、组织编制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制订固定资产投资、运输、交通科技、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3、负责全市的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建设、维护和公路路政、航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

4、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包括出租汽车和旅游运输)、汽车租赁、搬运装卸、运输服务、机动车检测和维修、运输技术规范、标准和定额、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运输结构和协调发展;对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运输市场。

5、负责全市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的行业管理和负责市管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负责船舶和船用产品的技术检验工作;负责航道和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6、负责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

7、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规费稽征和使用管理,并进行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

8、组织、指导交通行业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交通行业的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人事劳动工作。

9、负责对外交通经济交往、引进资金、引进智力工作,开展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10、负责交通战备日常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车站、港口(码头)的治安工作。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业务部门

对外公开电话

办事地址

基本职能

交通局办公室

(0578)

2615133

丽水市大洋路262号

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政治学习、文秘、信息、信访、机要、保密、档案、提案、目标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房产、后勤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作,管理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指导、协调交通行业岗位培训、职工队伍建设。

市交通局计财处

(0578)

2615120

丽水市大洋路262号

组织编制全市交通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全市公路、水运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并负责初审;安排市级公路、水运建设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综合统计、预测、科技、信息引导工作;负责管理交通规费,会同有关部门筹集交通建设资金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负责所属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编制管理;对项目的预决算和局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进行初审,负责交通专项资金和局属单位经费使用的监督和内部审计,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财务与审计工作。

市交通局建管处

(0578)2359968

丽水市大洋路262号

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工程项目建设,负责限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和限上项目的审查、报批;组织公路、水路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理、工程质量技术监督和定额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和年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维护公路、水路建设行业平等竞争秩序;根据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拨款建议。

市交通局运安处

(0578)2615137

丽水市大洋路262号

 组织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提出行业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管理与协调;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市场准入审批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路政管理工作;负责汽车租赁业管理与协调,负责运价制订、票证管理、联合运输等综合性协调工作;协调、督促重点物资、紧急物资运输和假日运输、抢险救灾、军运任务的完成;负责全市交通系统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渡口安全管理及监督工作;指导企业内部改革;指导、协调出租车管理工作;参与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车站港口文码头)的治安工作。

市交通局法制处

(0578)2615160

丽水市大洋路262号

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法制工作;负责草拟有关交通行政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系统的执法监督、岗位培训和行政复议工作,并负责局本级行政诉讼的出庭应诉工作;受理对全市交通行业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工作,并负责处理、协调。

市交通局纪检监察室

(0578)2615150

丽水市大洋路262号

负责交通系统日常纪检工作。

市交通局交战办

(0578)2615159

丽水市大洋路262号

负责交通战备日常工作。

丽水市运管稽征处

(0578)2273552

丽水市中东路616号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方针、政策、法规,落实上一级道路运输规划;
2、拟制本市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适时提出道路运输资源配置、调整、建设意见,使道路运输不断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3、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批审核全市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客运站场服务、车辆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的开业、歇业、变更和终止营业的申请,组织年度审验,实施资质等级评定,负责相应单证的发放,统筹道路运输行业发展;
4、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负责对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维修及检测等从业人员的培训及全市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
5、负责对道路运输行业经营行为及服务质量的指导和监管,促进开放、统一,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道路运输市场建设;
6、负责道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建设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
7、组织协调重点物质、大宗物质、重点港站集散物质的运输工作,做好战备、救灾、抢险等物质的运输组织工作,保证指令性计划的完成;
8、对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维修及检测和运输服务业价格、收费标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时提出调整意见,对违章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9、依法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各项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促进运输安全生产;
10、负责本市道路运输行业统计和数据分析、上报工作;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丽水市公路管理处

(0578)2686009

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194号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认真抓好公路养护及管理,对全市公路养护、大中修、改建的计划及实施进行管理;
2、负责公路养护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协调解决公路养护出现的问题,协助当地处理严重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负责交通战备物资的管理;
3、协助管理公路改造、负责管理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工程招投标、工程实施、组织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和后评估管理工作;
4、负责高速公路养护、路政管理工作和全市公路养护、路政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全市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工作的行业管理;
6、组织实施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开发、应用与推广;参与公路扶贫;组织、指导公路交通量调查、路况登记工作;负责公路档案管理;负责公路经费的审计工作;编报公路养护、管理的各类统计报表;
7、指导公路全市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公路事业人才开发培养,安排公路养护、路政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全市公路行业的职工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创建文明样板路活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市公路处直属单位,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9、承担上级委托的其他职能和交办的工作任务。

 

丽水市港航管理处

(0578)2132386

丽水市中山街683号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路交通建设和养护、水上交通安全、船舶检验、水路运输、港口、航道、水路规费稽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
2、参与编制全市航道发展、港口布局、水路交通建设、水路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全市水路交通建设、养护、稽征、运政、港政、海事、船检等年度计划草案,承担规划、计划的实施以及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3、承担全市水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参与水路重点工程及水路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交、竣工验收。
4、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船舶、海上设施和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管理。管理全市船厂、船舶设计单位和船舶技术中介服务机构的上述法定检验受理条件;管理全市船舶和船用产品的图纸审批、检验和发证工作。
5、承担全市水路运输、港口和水路建设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内河通航水域、港口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监督、危险货物监管、船舶管理、船公司SMS管理、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通航管理和船员管理工作,指导渡口安全管理工作。
6、承担全市水路运输的行业管理。管理全市水路运输服务业、营运船舶的经营资质、经营行为以及运力结构调整和经营主体结构调整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市重点物资、军事物资、抢险救灾物资和新老兵、节日旅客的水路运输工作。组织全市水运市场、水运经济、港口生产等调查研究,汇总发布水运信息;负责全市水运运输、港口码头等行业统计工作;调处重大水路客、货运输质量等事故。
7、承担全市港口的行业管理。制订全市重要港口名录;承担全市建设项目使用港口岸线的审批管理;管理全市港口经营和港口理货的市场准入以及港口经营行为;指导全市对外开放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监督、协调引航行政管理;指导、协调疏港工作。
8、承担全市航政管理和航道及航道设施的管理养护。管理全市临、跨(拦)航道建筑物通航标准和技术尺度要求、内河干线航道绿化和船舶流量观测;组织编报干线航道技术等级;处理水资源综合利用中与航道管理和航运有关的事宜。
9、编报水路行业的财务、统计等各项报表。
10、承担全市港航事业规费的征收、稽查。负责规费票据管理。
11、推动全市水路交通行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指导全市港航管理系统科技、设备、信息化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港航系统和水路重点工程科技项目的开发、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
12、指导全市港航管理系统职工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水路交通建设、养护、船舶检验、海事、航政、运政、港政、稽征等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专业培训。
13、指导全市水路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创建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路交通行业行风建设的监督、检查。
14、参与水路战备项目的前期和建设管理工作,完成水路交通战备保障任务。
15、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0578)2273875

丽水市中东路616号东三层

1、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制订本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监理和试验检测等方面管理的补充规定和制度,经市交通局批准后贯彻实施。
2、协助省站做好本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施工和试验检测单位及人员的资质管理工作。
3、监督检查设计、监理、施工和试验检测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
4、参与本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对本市内交通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
5、对本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及时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对交通工程使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主管监督工程项目的交工质量检评和竣工质量鉴定,参加工程交(竣)工验收。
7、组织或参加本市一般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仲裁本市通建设工程质量争端,参与本市重大交通建设工程事故调查处理,督促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
8、受理交通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的检举、控告、投诉;
9、参与优质交通工程的评审工作。
10、组织本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监理和试验检测的经验交流、业务培训、技术咨询等工作。
11、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制止和纠正影响交通工程质量的建设行为,承办违反交通工程质量管理法规的案件。

330国道丽水市收费管理处

 

(0578)2685097

丽水市九里村

1、宣传国家、省有关车辆通行费征费方面的政策、法规,接受服务对象的咨询。
2、严格执行省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车辆通行费征收政策,对过境车辆征收通行费,做到应征不漏,应免不征。
3、审核办理统缴车辆的通行费征收手续。

丽水市水阁公路收费管理处

(0578)2952262

水阁镇垟店村

1、宣传国家、省有关车辆通行费征费方面的政策、法规,接受服务对象的咨询。
2、严格执行省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车辆通行费征收政策,对过境车辆征收通行费,做到应征不漏,应免不征。
3、审核办理统缴车辆的通行费征收手续。

丽水市紧石电站船筏过坝管理处

(0578)5128024

云和县新华街42号

负责对瓯江往来紧水滩、石塘两坝区上下游的船筏过坝及安全监督、事故调查处理等提供无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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