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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工作职能)

 

单位名称

丽水市司法局

详细地址

丽水市城东路99号(老市府左楼一至三楼)

负责人

陈满兴

联系电话

2106001

联络人

黄彩琴

联系电话

2106009

单位基本职能

制订全市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及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协调全市"12348"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担市劳动教养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中心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业务部门名称

对外公开电话

办事地址

基本职能

办公室

2106009

2106012

局内207室

局内216室

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协调安排和检查落实局有关重大活动和事项;负责起草和审核局综合性文件;负责收集、分析、编写和反馈各类司法行政工作信息;负责督办、文秘、保密、档案、年鉴等工作;负责管理司法行政办公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财会管理、车辆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协调各业务处室的工作。

法制宣传

教育处

2106026

2106028

2106025

2106030

局内309室

局内311室

局内316室局内318室

组织、协调、检查、指导丽水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承担丽水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日常工作;拟定丽水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并具体组织实施;举办丽水市有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负责丽水市普法考试、考核和建档工作。

基层管理处

2106045

2106046

2106047

局内211室

局内213室

局内228室

指导、管理全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司法助理员队伍建设,组织全市司法助理员业务培训和考试;指导基层法制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核准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设立、年检、变更和注销;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注册;负责组织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考核(考试);组织基层法律服务业务交流、调研、检查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执业纪律、办案质量;负责丽水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日常工作。

社区矫正

管理处

2106048

2106052

局内215室

局内230室

指导、管理全市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及缓刑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协助监狱做好保外就医、假释人员的监控督查工作;承担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检查"五类"罪犯的矫正工作。

公证管理处

2106031

2106033

局内313室

局内320室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丽水市公证业工作计划;负责对丽水市公证处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和监督指导;受理对丽水市公证处和公证员投诉的查处工作,依法查处违纪案件;负责丽水市公证处年检和公证员年度注册初审工作;受理对丽水市各公证处和公证员的投诉工作,协助市司法局开展相关的调查工作;协助开展丽水市各公证处党建工作;协助省厅公管处核查外国使领管照会公证。

律师管理处

2106035

2106036

2106038

局内315室

局内317室

局内322室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丽水市律师业工作计划;审核登记全市律师事务所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及申报律师执业证;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负责丽水市律师事务所年检和律师年度注册初审工作;对丽水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进行监督和指导;受理对丽水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投诉工作,协助市司法局开展调查工作;协助开展丽水市律师党建工作;负责丽水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的日常工作。

法律

援助中心

12348

局一楼右侧

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有关法律援助的规定;组织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为公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落实律师办理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指定辩护案件,并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组织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为市内符合条件的公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开设法律援助咨询执线,为社会提供电话法律咨询服务;指导市内社团和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向社会公众宣传法律知识和开展对外交流等。

法制处

2106055

局内232室

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和本局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审核;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和本局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承办应由本局受理的行政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及对法律服务行为投诉的受理和备案;负责本局调研课题的落实和组织,开展重点课题的调研活动;负责审核报批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及其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建设,确保法制工作达标。

莲城公证处

 2106068

局一楼左侧

承办国内外各项公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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