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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工作职能)

 

单位名称

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详细地址

中东路116号

负责人

张献群局长

联系电话

2158052

联络人

魏荣坤副主任

联系电话

2119888

单位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本市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工作。

(二)领导与监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生产领域中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配合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处流通领域中的商品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指导质量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工作;组织协调产(商)品质量、计量纠纷的调解。

(三)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浙江省质量振兴实施计划》及《丽水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研究制订提高全市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负责全市质量形势的宏观分析,和质量信息的发布;组织制定和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做好名牌产品申报和评价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初审和工程设备质量监理的管理工作;受理质量申诉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案件。

(四)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制定农业标准规范;负责企业执行标准的备案管理;组织管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发证和物品编码申报工作。

(五)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建立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实行考核和监督;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全市量值传递;规范和监督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计量行为;管理全市计量器具产品制造、修理许可证工作;受理计量纠纷和计量仲裁。

(六)统一管理检验机构,监督质量认证和认证咨询行为。

(七)制订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负责防伪技术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资格申报、考核、评定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市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有关规章、制度、技术规程的在本市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九)领导和管理所辖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挂靠的质量技术监督协会、质量协会。

(十)承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业务部门

对外公开电话

办事地址

基本职能

办公室

2155142

中东路116号

协调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制订并督促执行机关工作制度;提出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和科技发展的规划、计划;监管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查局直属事业单位和所辖县(市、区)局预决策;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秘、新闻宣传、档案、机要、保密、收发、信访、信息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质量处

2119357

 

组织实施质量振兴政策措施和品牌建设工作规划与计划;宏观指导全市质量工作;研究提出提高本市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做好名牌产品的培育和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市质量协会工作。

标准计量处

2132590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监督标准执行情况;编制全市标准化工作计划,研究制定推行标准化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推行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治理无标工作;管理、协调各部门和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执行标准备案工作;管理组织机构统一代码、物品编码;负责WTO/TBT的宣传、指导工作,协调、组织有关组织应对贸易技术壁垒;承担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牵头职能,负责实施原产地域保护工作。
   组织实施计量和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并组织监督检查;组织编制全市计量工作规划;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受理计量器具产品的制造;(修理)许可证申请并组织考核发证,规范计量行为,管理和监督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实施强制计量检定;组织承担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的制定修订工作;组织计量授权、考核;组织计量检定人员考核;组织计量仲裁检定;指导和监督管理计量中介组织。
   监督管理区域内的认证咨询机构;监督管理全市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依法管理全市计量检定与校准机构;受理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和实验室的认证认可申请的预审;指导和监督产品质量中介服务机构。 指导市质量技术监督协会。

特种设备安全

监管处

2154643

 

负责管理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医用氧舱等)、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有关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处置,对有关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管理有关检测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考核发证工作。

监督稽查处

2128599

 

制订全市重点产品省级和市级质量监督检查和管理的政策、措施、计划、办法并组织实施;制订全市国家免检产品的培育计划,组织全市国家免检产品的免检产品的申报工作,协调免检相关事宜;管理和协调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工作,组织实施区域性质量预警机制实施方案;组织国家、省、市级监督抽查的后处理工作。

食品监管处

2154591

 

负责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管理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工作;负责管理食品强制检验工作,指导、监督食品检验检测有关工作;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负责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与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稽查支队

2155140

 

组织协调查处发生在辖区内违反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组织支队相关案件初审;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合办案和联手打假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及有关部门移送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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