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电子屏采购项目答疑文件
(采购编号:LCZ2008010)
一、招标文件答疑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P14,13.3“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指导总价,设预算指导单价的货物,不得超过预算指导单价”,中的“预算指导单价的货物”设定的是哪项货物?
答:预算指导单价的货物指的是电子屏/套。
二、注意事项
1、本文件内容若与招标文件(采购编号: LCZ2008010)有矛盾的,应以本文件内容为准。
2、本文件将在网上公布(网址:www.lscgzb.gov.cn),请所有报名参与本项目(采购编号:LCZ2008010)的供应商务必关注相关网站,不再另行通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各供应商需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后,制作投标文件。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